陆学松将一个极大的红漆雕花鸟的匣子放在书桌上。从木质来看,这匣子颇有些年头了。
他打开铜锁,将上下五层抽屉拉出来,全是黄金嵌宝石首饰。
苏亦只觉眼前一片金光闪耀,差点闪瞎她的眼。
“这是祖上传下来的几个老物件。”他一样一样给她解说:“这是赤金衔红宝石凤钗、点翠南珠宝结、累丝含珠金雀簪、赤金镶百宝璎珞圈……”
苏亦这大半年来读了很多关于珠宝鉴赏和首饰设计基础的书。她觉得自己更喜欢传统的珠宝设计。尤其是参观故宫珍宝馆的时候,那些承载着深厚历史文化,用千年古法精雕细琢的皇家珠宝,给她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而眼前这些一代代传承下来的老物件,其价值不仅是上面镶嵌着的熠熠生辉的各类宝石,还包括它们令人惊叹的工艺。
陆学松又拿出一个足金的花丝平安扣,递给她, “这种工艺就叫花丝,最早始于东汉。它是用纯手工将黄金抽成极细的丝状,然后通过不同的手工技法编丝成器,也是燕京八绝之一。”
苏亦凝神听完老人家平淡中带着无比傲然的叙述,再看那平安扣丝丝细腻,编制整齐顺滑,不禁赞道:“好漂亮。”
陆学松靠在红木椅上,微微摇头,“但是现在的消费者却不大接受。”
说到这里,他看向苏亦的目光中多了几分认可和慈爱,“这种花丝工艺,除了纯金之外,还可以用于纯银。我看你是个可以沉得下心来做事的孩子,又对传统文化感兴趣,所以和你多说几句,如果能对你有所启发,也是好的。”
苏亦朝陆学松鞠了一躬,诚心实意地说:“多谢您的点拨,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
*
圣诞节这天晚上,《莲生缘》首映如期举行。
这部电影全靠许淳一人撑着,除了他,女一、女二、男二都是名不见经传的年轻演员。
陆缄也被许淳拉去“站台”。“站台”这个词是苏亦说的,因为他这种连台词都没有的配角,主持人肯定不会问他问题,所以他只需要在台上站着就行。
本来他想让苏亦过来看首映,这样他们也算是约会了,一举两得。但苏亦班里有聚餐来不了,只得作罢。
陆缄从公司直接出发,连晚饭都没顾上吃,开车赶到电影院。结束后,已经差不多九点。
上了车,他打开空调,将外套和西服都撂在副驾驶的位置,然后又随手解了衬衣的第二颗纽扣,一只手支在方向盘上,一只手拿着手机,准备给苏亦打电话。
刚把手机解锁,就有人敲了敲驾驶座旁的车窗玻璃。车窗缓缓落下,方妍朝他微微一笑:“陆缄,我能搭你的车吗?”
方妍并没有参演《莲生缘》,但她和许淳也是从小就认识,今天专门过来捧场的。
她见陆缄望过来,笑容愈发明显:“我的助理突然不舒服,司机送她去医院了。”
陆缄点点头:“上来吧。”说完,他随手将手机放进外套口袋里。
方妍道了谢,从车头绕过,径直拉开副驾驶的车门。
陆缄突然道:“你坐后面。”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还记得方妍吗?34章出现过。
韭黄包饺子真的炒鸡好吃,信我,绝对不是虚假安利:)
第七十四章
苏亦聚餐回来洗漱完毕, 正想打电话问问陆缄结束没有,手机恰巧响了,屏幕上显示是“陆郎”。
这么心有灵犀的吗?
苏亦高兴地接起, 还没开口就听那边传来熟悉的男声:“你坐后面。”
嗯,什么情况?
紧接着是一个陌生的女声响起:“为什么我不能坐副驾驶呀?”女人最后那个语气词说出来时尾音打着弯儿, 有点疑惑,有点娇俏, 又有点妩媚。
苏亦攥着手机,耳朵竖得老高。
“能坐在副驾驶这个位置的女人, 只有我妈和我女朋友。”
陆缄的声音低沉有磁性, 但语气平直没有起伏。苏亦甚至能想象得到他说这话时的一本正经脸,与和她在一起时的轻松随意大相径庭。
陆缄问了方妍的住址之后,就发动汽车,一路无话。
方妍看着前面默默开车的男人的侧脸。他一手扶着方向盘, 神态有几分漫不经心,像是慵懒的贵族青年。不得不说,陆缄的长相、身材、气质都太好了, 即使是在美男云集的娱乐圈, 也是极难得的。
更为难得的是他不像她认识的大多数富二代, 每天只知章台走马, 招猫逗狗、不务正业。
她进入娱乐圈已经两年了。尽管家里给她砸了不少钱,但她演技平平, 容貌气质在美女如云的娱乐圈也并没有很高的辨识度,所以一直不上不下地混着。
于是, 家里开始催促她不如早点嫁人,她也想干脆结婚算了。可她天性要强,眼界又高,那些相亲对象的综合条件比起陆缄差太多了。
察觉身后凝在自己身上的视线,陆缄从后视镜看了方妍一眼:“有事?”
“你以后会进入娱乐圈吗?”她问。
“不会。”
“这么肯定?以你的资源,想出道还是很容易的。”现在想在娱乐圈混出点名堂,没点背景没点资本是不行的。
“娱乐圈不适合我。”陆缄说得笃定。
方妍的公寓距离影院并不算远,二十多分钟就到了。她和陆缄道谢,下车。走了几步,听到身后并没有汽车发动的声响,她回头,看到陆缄不知在和谁打电话,眉眼带笑。
苏亦正躺在床上敷纸膜呢,电话就响了。她扯掉面膜,跳下床去走到洗手间,才接起来:“你已经回家了?”
听到心心念念的人的声音,陆缄觉得这一天的疲惫都消散了,“还没,刚送了一个熟人,现在准备回去。”
“嗯,我知道。”苏亦像个小猴子一样抓了抓耳朵尖,“刚才你们说的话,我都听到了。”
陆缄也发现了,应该是他把手机放进外套时不小心碰到了。他没想到竟然有这样的巧合,不过他自认为坦荡磊落,没有什么让女朋友误会的。
“你,为什么那么说?”苏亦接着问。
“别的女人坐这个位置,离我太近,我会不舒服。”陆缄那边很安静,偶尔有汽车鸣笛声,他顿了下,又道:“我这么乖,有没有奖励?”
苏亦轻笑了声,对着手机mua了一下。
陆缄不满意:“这就完了?”
“那你要怎么样?”
“我把我自己送给你,好不好?”
“你本来就是我的了!”
“我的心已经是你的,我的身体还不是。”陆缄轻舔了一下下唇,声音低沉而有磁性:“我很好吃的,你要不要尝尝?”
苏亦:“……你现在骚起来,连我都甘拜下风。”
陆缄低低地笑,他喜欢这样不设防地和自己喜欢的姑娘**,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几乎是他一天当中最轻松甜蜜的时刻了。
“你元旦休息吗?”苏亦问。
“嗯。蒋延说了,如果再不休息,欧阳美美就要和他分手了。”陆缄说。
*
12月30日这天下午上完课,在学校食堂吃了晚饭,苏亦收拾了几件换洗衣物和洗漱用品,直接去了陆缄家。这几个月来,两人难得有时间正儿八经地约会。而接下来她要复习参加期末考,然后是寒假……
于是,这三天假期,她好好计划了一下:首先要去影院看《莲生缘》。不管怎么说,这也是陆缄的荧幕处女秀,她怎么能不捧场?还想去什刹海滑冰、去雍和宫、去网红抓娃娃店……
陆缄今晚有重要的饭局。他有真才实学,背后也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背景,但是却也不能随心所欲,很多应酬是推不掉的。
他说会晚回来,让苏亦不要等,可是她哪里睡得着。
苏亦看时间还早,下楼到超市买了一些食材。回到家用肉丝、黄花菜、木耳丝、豆腐、鸡蛋做了一大碗酸辣汤。这是沈明绮教她的,陆缄从小特别爱吃。
全部做完,她去洗了澡,然后找了件陆缄的t恤当睡裙穿。苏亦是带了睡衣的,可偏就喜欢穿他的衣服。除了宽松方便之外,更重要的是她觉得这样就像被他抱着一样温暖,尤其是陆缄不在身边的时候。
她半靠在客厅的沙发上,只开了一盏灯,拿着本《珠宝鉴赏》低头看了起来。
陆缄回来的时候,已经十一点了。一进门,就看到沙发上的苏亦。她侧卧着,手边放了本书,已经睡着了。
她一直在这里等着自己!
陆缄心房滚烫,又柔又软。
他蹲下来。
莹莹的灯光打在她脸上,五官显得更柔和精致。她穿着自己的t恤,下摆撩起来一些,堪堪遮到大腿根部,领口宽松,隐约可见胸前饱满,他甚至看出来她里面是真空。
她这个样子,哪怕只是睡着,什么也没做,也足够令他口干舌燥。
陆缄将手臂伸入苏亦的身下,稍一用力,就将她抱了起来。
苏亦睡得并不安稳,被抱起时,她还没睁眼,就闻到了混合着酒气的竹木香。
她抱住了他的脖颈,说:“你回来了。”声音里还带着不是十分清醒的迷糊。
陆缄嗯了一声,亲了亲她的额头。
苏亦睁开眼,抖着腿下地。一边问他:“你喝了多少呀?”一边光着脚,跑进厨房,将准备好的蜂蜜水端给他。
陆缄接过来,先放在茶几上,将沙发下的拖鞋拿起来,抓着纤细的脚踝给她套上,然后才端起蜂蜜水一饮而尽。
放下碗,他凑近苏亦耳畔,热气喷洒,低声说:“我的苏苏宝宝越来越贤惠了。”说完,还捏了捏她的脸蛋。
苏亦打掉他的手,佯装嫌弃地推着他去浴室:“快去洗澡,臭死了。”
陆缄洗澡出来,穿了t恤短裤,头发还湿着,滴滴答答地往下淌水。
苏亦将热好的酸辣汤放在餐桌上,让他过来吃。陆缄没想到还有夜宵。他酒量不错,但是有个不好的毛病,喝了酒就不爱吃东西。加上这几个月的忙碌,三餐不定,所以他今晚感觉胃不太舒服。
这会儿看到酸辣汤,他真觉得饿了。
苏亦就站在他身后,拿着大大的毛巾给他擦头发。
陆缄很快吃完,觉得整个人都舒服了。
他将她的手里的毛巾抽走,拉着人坐在自己腿上,揉捏着她的手。苏亦的手白皙柔软,指甲修剪得很整齐,甲面是健康的淡粉色,甲根处有弯弯的小月牙。
他突然想到了在古镇的那晚,就是这只手帮了他,那触感至今还让他记忆犹新。
苏亦被他弄得有点痒,抽出手来,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累了吧,快去睡觉。”
说着,她要站起来,却被陆缄眼疾手快地拉住,重新跌坐在他腿上,被他紧紧抱住。
“你干嘛呀,累了一天又应酬了一晚上,不困吗?”
“我不累。”说着,陆缄重重地吻了上来。
苏亦很快被他吻得五迷三道,闭着眼承受他越来越急促的索吻,直到感觉到他身体的变化。
第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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