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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节

    所以如果有一天,他告诉她他们曾经真的差点离婚,她想,她会选择相信他,然后再和他一起想办法解决。
    因为……
    她总觉得自己不会想和他分开,也舍不得让他那么难过。
    *
    第二天早上,叶成蹊像平常一样去上班,秋书语的课因为在晚上,所以并没有急着去学校。
    中午吃过午餐之后,秦曼语忽然来了叶家看望叶老夫人。
    两家的关系本来就不错,她回国来拜访也是情理之中的,不过,她这次过来却好像是带着“任务”来的。
    坐在客厅和老夫人她们聊着天,她没问起叶成蹊去了哪,却意外打听起了叶爸爸的行踪,“怎么没看到叶伯伯?”
    闻言,方清梦疑惑,却还是自然的笑回,“他在楼上书房呢,你找他有事的话,我这就让人叫他下来。”
    “那我就不客气的麻烦您了。”
    “……没事儿。”
    说着,方清梦招手让佣人上楼去叫叶爸爸下来,心里却止不住的猜想,曼语这孩子找之谨干嘛?
    叶爸爸下楼来也是一头雾水,满心不解。
    “曼语是有什么事?”他坐在她对面的沙发上,正色以待。
    “说起来还真是有些不好意思……”秦曼语垂眸低笑,“我最近准备回国发展,观察来观察去,还是觉得恒瑞最吸引我,所以就想问问伯父,看能不能赏我一碗饭吃?”
    “哎呀,看这孩子这话说的,我以为是什么大事呢,你说想去哪个部门,我这几天就给你安排。”秦曼语在国外也是做设计,而且业务能力相当不错,叶之谨即使在国内也有所耳闻,她能加入恒瑞,这当然很好。
    “那我就先谢谢叶伯伯了。”
    顿了顿,她又说,“其实我也不是白来的,我还给您带来了一点资源。”
    “哦?”
    “沈青岑想和我一起加入恒瑞。”秦曼语自信的笑着,她知道叶之谨会很喜欢这份礼物的。
    果然,一听到“沈青岑”这个名字,叶爸爸的眼神就随之一亮。
    秋书语坐在旁边听着,剥瓜子的手不禁略微一顿,随即若无其事的继续。
    之前和沈青岑吃饭的时候就听他说要回国投到叶成蹊麾下,她以为他当时只是一说,怎么着还得再考虑一阶段,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快就决定了。
    “对了,书语和沈青岑也认识,前不久我们还一起去看她在国外的演出了呢。”秦曼语忽然把话题转到了秋书语身上。
    “书语认识沈青岑?!”叶爸爸明显意外。
    “嗯。”秋书语微微点头,“我们认识很多年了,是很好的朋友。”
    或者说……
    应该算是“笔友”。
    在和沈青岑最初相识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彼此都没有见过面,而是仅靠书信往来。
    那个年代,手写信还算是一种很普遍的通讯手段。
    那年她刚满10岁,在电视里看到了秋君辞和其他几位领导去山区视察的新闻,她心里很受触动,等到秋君辞回家的时候,她就提出想帮一帮那里的小朋友。
    ☆、222:笔友
    心里有了这个想法之后,秋书语就开始有计划的节省自己的“开支”。
    她把自己的零花钱都存了下来,再加上从出生以后家里人每年给她的压岁钱,她就拿着这点小存款开始实施自己的伟大梦想。
    她衣柜里有很多从来没有上身过的漂亮衣服,她原本想给那些小朋友寄过去,但又担心她们误会嫌弃是自己穿过的,所以就放弃了这个想法,转而寄了很多她觉得很好看的书。
    除了书,还有各种文化用具,像是小本子啊、铅笔、文具盒之类的……
    那些图书里,大部分都是她根据自己的阅读经验买的新的,但还有几本是她自己看过的,上面有一些备注。
    秋爸爸和秋妈妈都格外支持她做这件事,即使他们很清楚的知道,国家像这样的贫困山区和接受不到教育的孩子还有很多很多,这些东西只是杯水车薪。
    但孩子的善良和纯真不能被抹杀,所以他们选择支持。
    他们一家人一起努力完成这件事,能帮助一个小朋友是一个小朋友。
    于是,他们欢欢喜喜的把那些书打包然后寄走,并没有期待被对方感激或是道谢。
    但当那些东西被寄到的时候,一大群孩子都兴奋的围绕着那些礼物,只有一个男孩子默默撕下了邮寄单,暗暗记下了上面的发件地址。
    所有的小孩子都喜欢全新的东西,因为那会让他们觉得那是完全属于他们的,可唯有他不同,他拿走了秋书语曾经看过的那些书,宝贝似的珍藏了起来。
    后来……
    他写了一封道谢信。
    看书上的笔迹,他知道对方也是一个孩子,但他不知道帮助他们这群穷孩子的行为是她的想法还是她家长的,所以在那封信里,他是感谢了他们一家人。
    那时的沈青岑并不确定这封信能否寄出去,更不确定对方收到后会不会看,还是当成骚扰信件直接丢掉。
    幸好,秋妈妈从来不是那么粗心大意的人,当她看到信封上歪歪扭扭的字迹时,她就联想到会不会是那些孩子寄来的。
    她和秋君辞看过之后才拿给了秋书语,让她知道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
    从那以后,她和沈青岑就开始保持书信往来。
    她知道他的家庭条件不好,因为不想他负担其他的支出,所以秋书语在一次通信中给他寄了很多花花绿绿的信纸和信封,甚至连邮票也一并帮他备好了。
    担心这样做会伤到他的自尊,她还找了一个借口,说这是她新买的信纸,觉得很漂亮想和他分享。
    就这样……
    寒来暑往,他们之间的通信越来越频繁。
    沈青岑会问她很多问题,问她大城市的高楼是什么样的,问她家里有没有一种叫“电话”的东西。当然了,他也会向她讲述许多事,告诉她他们那里的天很蓝、水很清,一切都很美,像她的心一样。
    至于秋书语,她则是会和他分享自己近阶段看的书,说起书里的优美词句,给他讲最近看的动画片里搞笑的片段。通常情况下,她都会附赠一本她近期在看的书,上面满是她的小笔记,像是在面对面和他交流心得。
    他们从未见过面,却偶尔分享彼此心底的小秘密,隔着千山万水……
    沈青岑毫不避讳的对秋书语说,他想出人头地,想赚许许多多的钱,将来有能力、有条件去呵护自己爱的人。
    但是,该怎样赚到很多钱,他不清楚。
    深究起来,他之所以会走上建筑师这条路,少不了秋书语的支持和鼓励。
    那时秋书语刚上高中,少男少女情意懵懂的时候,她把自己对孟凡森的朦胧感情写在了信里告诉沈青岑,不久后他回信的时候,里面附了一幅画,是他画的,想象中的她。
    他说,喜欢就去争取吧,没有人会不喜欢你的。
    包括他……
    但沈青岑对秋书语的喜欢,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尽管那时的他还很小,远没有现在的睿智和成熟,但他依然很清楚,他对这个素未谋面的女孩子有的只是友情的喜欢。
    像知己、像兄妹,那层羁绊更像亲情。
    后来他们渐渐长大,分别报考了自己心仪的大学,他在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第一个反应就是告诉她这个好消息。
    他很想见见她,想当面向她道谢,因为她,他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沈青岑。
    高中毕业的那年夏天,他们约好碰面,结束了长达七年的“蒙面通信”。
    第一次见秋书语,她穿着湖蓝色的连衣裙,长发披肩,干净澄澈的像天上的云。
    他并没有很惊艳,因为他想象中的她就是这样子的。
    温柔恬静,亭亭玉立。
    他没说“初次见面”,而是望着她笑语,“好久不见。”
    后来……
    他们依旧保持通信,但社会在发展,手写信已经越来越不流行,到后来,甚至寄出去的信都不知寄到了哪里,根本连收都收不到,他们就开始传电子邮件,但终归差了点意思。
    读大学的时候,沈青岑经常会寄明信片给秋书语,直到他后来出国留学。
    因为在校成绩突出,他是被学校赞助去国外的,秋家出事的时候,他正在国外研究课题,是在电视新闻里得知了这件事。
    他一边打电话联系秋书语,一边让室友帮忙订机票。
    沈青岑回国待了三天,然后就离开了。
    不是他忘恩负义怕秋家牵连到自己,而是他发现,他渺小无能的根本帮不上任何忙,与其在那跟着添乱,不如努力顾好眼前,赚很多的钱、结识那个圈子的人,争取能帮到他们什么。
    他之前之所以一直留在国外,有一个原因是为了找人,还有一个,就是为了稳固自己的经济基础和人脉关系。
    而现在决定回国,是因为他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人,秋爸爸也终于要出狱了,一切都越来越好……
    *
    恒瑞设计。
    虽然秦曼语对叶爸爸说,沈青岑是和她一起跳槽来恒瑞,但事实上,早在这之前沈青岑就已经私下里联系过叶成蹊了。
    因为,他并不想成为项目负责人单独带队。
    他看中的,是叶成蹊手下的核心团队。
    ☆、223:妙不可言的缘分
    这天设计部的三大巨头又在会议室里开会,正经事说完之后庄衍谍和时倾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放松了紧绷的精神,一个毫无形象的来了个葛优瘫,另一个把双腿搭在椅子的把手上,有节奏的晃荡着。
    “诶……我说……”庄衍谍变魔术的从兜里掏出了一把瓜子,“刻刻刻”地嗑着,“马上要过年了,放假前咱们不出去浪一下啊?”
    “你想去哪儿玩?”
    听到他嗑瓜子的声音,时倾把腿换了一边晃荡着,和他一起嗑,然后自然而然的把瓜子皮放回到了他手掌的前端。
    庄衍谍:“……”
    这丫头怎么越来越缺德了?
    无视他嫌弃的眼神,时倾神情专注的玩着万年不变的消消乐。
    “去哪儿都行,总之得放松放松,不然快把我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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