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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

    樊门关离陵阳不算远, 也不算近, 骑马快的话要一个时辰。
    夏侯召心里想着在沈家的小姑娘, 这几日小丫头没给他写信, 他心里想的生疼, 所以赶忙处理完了军中事务,急急忙忙就驾马去了陵阳。
    夏侯召的那匹照夜狮子骢身体矫健,肌肉结实, 一扬踢蹬的黄土飞溅。
    “这一天天忙忙碌碌的干什么去?巡营不是都巡完了?”方副将皱眉不解。
    “你懂什么?将军那是去陪未婚妻了,能不着急?”夏泺嘴里叼了一根刚生的嫩草, 斜眼鄙视方副将。
    方副将熊掌一样手拍在夏泺脑袋上“就你懂!光棍一条,还敢笑话老子!”
    思索了半刻,也翻身上马, 往军营外跑去。
    “你又去哪儿啊?”夏泺叼着草,嘴里含糊不清的问道。
    “回家陪媳妇去!你好好看着军营!驾!”方副将给夏泺留下的就是一道潇洒的背影。
    夏泺将嘴里的草叶吐到地上“我呸!”老子回头娶个貌美如花的媳妇给你们看看,让你们一个两个的都嘲笑老子!
    夏侯召对沈家的结构一清二楚,沈府西边儿的墙是防守最薄弱的地方,鲜少有人巡逻, 他将马栓了,一个纵身就翻了过去, 并没有惊扰任何人。
    沈大老爷不许他们成亲之前见面, 所以夏侯召只能偷偷摸摸的不敢让人看见。
    江氏端了栗子糕来给木宛童,她轻轻搡了搡木宛童的肩,声音轻柔
    “阿宛,你晚饭没吃多少东西, 这样可不行。白天时候说想吃栗子糕,舅母给你做了,多吃两块。”
    木宛童将自己闷在被子里,心口还发胀,但已经没有白日时候那样的无法开解了。她赌气的想,谁离了谁还不能活?
    她从被褥中钻出来,脸和眼眶都是红红的,眼角像是颤颤巍巍轻描的一抹胭脂。
    “这是怎么了,谁给我们阿宛委屈受了怨不得晚上都没胃口。”江氏将手里的盘子放下,赶忙去安抚。
    “不是,只是想着马上就要离开家里,我舍不得。”木宛童揉了揉眼角,宽慰江氏,免得她担心。
    江氏松了口气,她还以为谁惹得阿宛不高兴了呢。便递了块儿栗子糕过去“中午就吵着要吃,喏,尝尝,是不是和以前一样。”
    木宛童就着江氏的手小口咬了,栗子糕入口即化,绵密细腻,甜香的滋味流窜在舌尖,使她半日来的不快都被抛之脑后了。
    “还和以前一样。”木宛童声音软软的依偎在江氏身边。
    或许是这几日要离家了,所以情绪格外的敏感,动不动就红了眼眶。
    “怎么又哭了,瞧瞧这小可怜儿样。”江氏蹙眉,替她擦了眼泪。
    木宛童摇摇头,她以前不爱哭啊!就连父王死的时候都没掉一滴眼泪,现在是怎么了?年纪越大,怎么还变得越来越娇气了?
    “就是想着,若是离开家里,恐怕就吃不到舅母做的点心了,心里难受。舅母,我不想嫁人了……”
    若是方才她说出嫁后会想家是为了安抚江氏,不让她生疑,那现在就是实打实的未离家就开始思家了。
    夏侯召一身玄色衣衫,静静的贴在墙角,将二人的话都听进耳朵里。
    他不知道木宛童为什么哭,他没有亲人,也体会不到这种感觉。只是觉得这种伤别离十分的莫名,童童为什么要为除了他以外的人哭?为什么会为了那些不相干的人不想和他在一起?
    为什么?
    夏侯召垂在身侧的手紧握成拳,眼底幽深不见底,闭了闭眸,才将疯狂压下去,他感到十分的暴躁,童童不喜欢他这样。
    松开的手掌里血迹斑斑,是他用指甲划伤的,像是丝毫不觉疼痛一样,他只是甩了甩手,面上恢复平静,心底的躁动只有他自己一人知晓。
    他一直在向木宛童喜欢的样子转变,尽量收敛脾气,尽量做一个和善的人,尽量去考虑她的感受,尽量变得不像他自己。他觉得,只有这样,童童才会喜欢他,事实证明,他虚假的那一面,童童是喜欢的。
    他本来可以继续伪装,伪装的万无一失,伪装成贴心温柔的样子,或许伪装一辈子,他有这个耐心。但是他恐惧于某一天会暴露,会让童童离他而去。那种抽筋洗髓的感觉,他无法想象。
    但是现在木宛童会为舍不得沈家而哭泣,会为了沈家的人而感到不舍,夏侯召油然而来的升起压迫感,他讨厌木宛童心里放着别人。他能把木左珩送的远远的,却不能把沈家人送的远远的。
    夏侯召想要打造一座黄金的笼子,将木宛童锁在里面,谁都不给看,谁都不给瞧,也不能让她看见别人。
    但是这样的话,童童会恨他的啊!夏侯召颓然的倚在墙边。
    方副将算是最清楚夏侯召性格的人,他常说,夏侯召偏执又疯狂,想要的东西打碎了揉进骨血里,这样才能放心。这样的性格,是夏侯召狠刻在骨头里的,除非把骨头挖了,才能改变。
    木宛童不信,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夏侯召,她不知道,夏侯召为了得到她的心,将这份偏执和疯狂已经深深压制进心底。夏侯召不知道自己还能压制多久,近来情绪反复无常。
    当然夏侯召也不知道,在今日木宛童知道自己被怀孕的那一刻,就已经埋怨上他。
    过了许久,江氏看着木宛童啃了两块儿栗子糕,方才放心的离去。
    她摸了摸木宛童细碎的鬓发“童童早些睡。”又摸了摸她的肚子“最好给我生个白白胖胖的小外孙,你外祖母若是知道她要当□□母了,恐怕高兴地什么病都没了。”
    木宛童一阵窘然,她肚子里可是什么都没有。却只能迎合的点头。
    外祖母若是知道自己当□□母会很高兴,但不会在外孙女未婚先孕的情况下当□□母高兴,说不定还要气到病情更加严重。
    夏侯召也将江氏这句话都听进去了。
    他的手有些颤抖,不是说江氏没有告诉童童吗?
    作者有话要说:  阿召,你完了!童童生气气了!
    第七十三章
    不过, 应该不重要吧, 童童不会介意的, 童童一定不会介意的……
    不多时候, 江氏带着自己的丫鬟走了。
    夏侯召一直站在门外, 站了一夜,等到房里熄了灯,等到天蒙蒙亮, 他也一直不敢进去。露水打湿了他的衣衫,玄色的布料湿透, 束好的发上沾着一层蒙蒙的水珠,像是一层薄雾。
    眼睫上也沾了露水,他的睫毛长, 一眨眼,露珠就跟着颤抖。
    直到院子里开始有下人走动,他才翻墙出去,拂去一身的寒气,打马回了樊门关。
    方副将看着他这副样子, 巴巴的捧了姜汤过去。
    也不知道是人家姑娘不让进,还是人家沈家把他拦在门外了, 也就夏侯召个死心眼, 一根筋走到头。
    他估摸着不能是木宛童,人家姑娘温柔又心软,往常还给手底下的将士们熬汤,怎么会这么狠心让将军在外头站一夜。
    夏侯召抬手把姜汤打翻, 淡黄色的液体冒着热气,带着姜的腥辣,洒了一地,搪瓷的碗在地上转了一圈,好在没碎。
    方副将将碗收拾起来,细去瞥着夏侯召的面色。
    他肚子里墨水不多,只想得到一句“黑云压城城欲摧”,与夏侯召现在的面色正相配。
    眉眼都带着冷戾,浑身像是氤氲着一层黑气,凶煞的很。抬眸转目间都带着戾气,活活能将人劈开。一瞬间,方副将以为回到了一年前,夏侯召没有遇见木宛童的时候。
    方副将不敢惹他,只是无声的退了出去,心里纳闷。他出了营帐,就听见里面噼里啪啦的巨响,他招了几个人过来
    “改明儿把将军营帐里的摆设都换一遍。”
    也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发了什么疯,怎么一夜之间就变成这幅模样了。实在叫人摸不着头脑,就是六月的天都没变化这么快的,着实突兀。
    夏侯召的情绪已经到了临界点。
    童童一定知道他欺骗了沈家的人,也知道他欺骗了她,他苦心经营许久的形象在她心里裂出了一道缝隙。这不是让他难以接受的地方,毕竟童童早晚会知道。
    真正让他崩溃的是那句她说不想出嫁的那句话,哪怕是玩笑话,夏侯召也不想听,也不敢听。
    他心思实际上极为敏感脆弱。不在意的人说千句百句都不能在他心里掀起一点儿波澜,但是放在心尖的人,就是半句话都足以要他的命。
    木宛童清楚他这个性子,所以自从答应和他在一起的那一天之后,就再也没敢同他说过分开,离开这样的话,生怕刺激了他。
    但她只知道夏侯召性格脆弱敏感,心思多疑,却想不到是这样极端的敏感。
    成亲的前一日,沈家二老爷沈玉华带着一众家眷回来了。
    沈家二老爷也是沈老太君亲生的儿子,只是分家后就搬出去了。照理沈老太爷还健在,不应当分家,但是沈家一众实在是受够了二夫人姚氏的性子,沈老太君也头疼,干脆就将一家子分了出去。
    沈玉华一家定居恭城,是个山水灵秀的好地方。
    按道理沈二夫人应该是沈老太君精挑细选的儿媳妇,性子上应当出不了什么差错,但偏偏不是。
    姚氏是沈玉华自己看中的,性格刁钻刻薄,也不知道沈玉华看上她哪儿了,当年在的时候,将整个沈家都搅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姚氏生的一副鹅蛋脸,柳叶眉,杏眼桃腮,四十多岁的人来,还有几分颜色,婀娜的不像话。
    她带着四个孩子给沈老太君和沈老太爷请安。
    姚氏与沈玉华就生了三个儿子,另一个则是她娘家的侄女姚三娘,父母双亡,两个姐姐都出嫁了,这才借住在沈二爷家。
    “给母亲父亲请安,给哥哥嫂嫂请安。”姚氏蹲下行礼时,带了几分妩媚风流的刻薄。
    明明该是轻浮,却像是长了刺儿一样不好让人接近,一看就不是个轻易能招惹的主儿。
    沈老夫人看着她就头疼,免了礼,让她回去歇息。
    姚氏不是个没眼力见儿的,知道沈老夫人不待见她,好不容易借着木宛童出嫁的由头回来看看,可不能屁股还没坐热就被撵出去了,那多没面子。
    江氏带着姚氏和姚三娘去垂花厅小叙,沈大老爷则是带着沈玉华和他的三个儿子去了书房。
    姚氏拧着帕子,斜倚在石桌上,眼角微挑,有些随意。
    江氏早早就习惯了这个弟媳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的老毛病,也不挑刺,只让人捧了茶水过来。
    “多少年了,老宅子还是一点儿都没变,小辈们却都长起来了。”姚氏状似感叹,让人捧了个匣子过来。
    “嫂嫂帮我瞧瞧,这东西给咱们小阿宛添妆行不行?”姚氏亲自将匣子打开,带了几分炫耀的意思。
    江氏淡淡瞥了一眼,是一座玉麒麟,上头嵌着八宝琳琅,整玉雕刻,麒麟眼处是一抹天然的红,倒是十分难得。
    她隐约记得这是姚氏出嫁时候压箱底的嫁妆,一日要擦上三次,可见姚氏的爱惜。能用来给阿宛添妆,可见一般。
    江氏晓得,她这个弟媳人不坏,也热情,就是嘴不好,规矩也不好,事儿诚多,平白的得罪人闹矛盾,当初让分家,对两边儿都好。
    姚氏出去过得自在,府里也清净。
    “不错,弟妹用心了。”江氏不算冷淡也不算亲热,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
    姚氏这个性子,是万万不能和她亲热起来的,不然她什么话都能同你说,说实在的,姚氏这个人除了热情大方,就没什么优点了。江氏不愿意同她多打交道,但也不会嫌弃她。
    姚氏摇了摇手里的帕子,当做江氏是在夸奖她,拉着自己侄女儿的手同江氏开门见山道
    “嫂子,我话就直说了,你看看咱们家大郎、二郎、三郎都没媳妇呢,你随便捡一个,配给我们家三娘成不成?”
    沈晰和、沈晰酩、沈晰遥哥仨在这一辈里也排前三,所以姚氏称他们大郎二郎三郎。
    江氏眉心直突突,合着你把我儿子们当地里的白菜呢,说挑一个就挑一个
    怨不得姚氏这么多年人缘儿依旧不好,就这没脑子的话像是人说出来的?谁家母亲听了这话不得跟你急?
    “嫂子,我这侄女儿跟我性情模样都一样一样的,你考虑考虑呗!”姚氏见江氏不说话,又继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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