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稀记得当时我刚升高三,时间正好是开学第一天,也是我难得会出没在学校的日子。
是,身为学生的我,会出现在学校的日子,就只有开学、期中期末考、放暑寒假前一週,之后我可就不一定出现了,完全要看我心情,决定是否当天要来学校上课。
可能有人会想问我,为何我不当个好学生乖乖上学?噗,这问题问的真的很好,拍拍手唷。
不过其实原因嘛,也没什么特别,就只是因为??老娘不爽上课。
再加上,我觉得读那些东西没意思,还不如翘课去校外打工,赚取我生活费。
虽然这么做,会导致我无法毕业,或是校内师长同学,会对我评价糟糕,等等之类的破事一堆??
但我仍可以抱持无所谓心态,因为反正这些人,在我人生佔据不大,时间也不长,我又何必在乎呢。
没毕业,也不一定找不到工作啊?有没有心的事罢了,只要不偷不抢不杀人,总有办法的。
薪资不高又如何?能养活自己就行,我要求也不高,就这样。
阿对,差点忘了说??我其实是个孤儿,所以再多品行不良,也不会有人管我,亦或关切我的生活。
「是是是,院长我知道了,我会好好上课的,你也要好好照顾身体,不要为了公务老是熬夜,很容易过劳的,我会再抽空回去看你,那就先这样子囉,拜拜。」
我一面大摇大摆的走在走廊,一面对着电话另端孤儿院院长道别,毫无顾忌现已临近迟到边缘,就这么慢条斯理的走向教室。
于国中毕业后,我便离开了收留自己,至少有十五、六年的孤儿院,靠着打工微薄的收入,在高中附近承租一间老套房,一个人开啟独立生活模式。
期间,只要遇到了打工休假,或者我想念孤儿院小伙伴、院长,我就会找时间回去看看,甚至是在那待上几天。
毕竟,那也算得上是我的家,也是唯一一个,所以我格外珍惜,因为他们从未放弃我过。
不像那连见都没见过,就把出生未足月的我弃之不顾的父母亲,比起他们,孤儿院的大家,彷彿就是如天使般的存在。
所以,我特别感激大家,也特别不愿意他们在为我担心。
倘若我选择自立根生,就必须花费更多时间,去打更多工来打理好自己,不然没法维持我现在的生活。
也因此,在这有得必有失的情况下,我只能牺牲学业,来换去更多工作机会,以保持一切平衡度日。
什么不爽跟没意思,实际上也都是我假意放话,并未我真正不上学的理由。
只不过,人都有各自不得说出的苦衷,说出来别人未必会懂,不说出来,肯定比说了不被理解,好上一些。
纵然还是会被人猜忌,但也好过期盼对方能理解,最后却无法接受自己做法,批判自己还要好得多。
不要有期待,就不会有失落,也不会患得患失。
我一直秉持着这思想过着日子,也就因此,除了孤儿院、打工公司之外,遇到的任何人,我都未有深入交集。
班上同学把我视为不良少女、教官把我当成头号狙击目标、老师认为我就是无可救药的烂学生,以上,就是校内人士对我的观感。
可好笑的是,从没有人对我瞭解过,也没有过问过,就擅自为我贴上标籤。
只因为我不像一般人,做着一般人该做的事,当个一般乖巧的学生,就被定义成厌恶存在,没有丝毫解释馀地,解释也不一定被理解。
所以说,何必呢?不如,就不去拉扯,让他们去定义、去评论就行。
反正,也不会有人真的想去懂我。
被同学霸凌又怎样?被老师针对又怎样?被教官体罚又怎样?
根本没人会去在乎。
因为,我在他们所有人眼皮子底下,就只是个过街老鼠,甚至是他们不允许存在的存在。
我这种人,哪可能引来他们的关心?我压根不配。
想着想着,在不知觉间,我已走到了教室门口前。
我抬起手,握紧门门把,欲欲开门,但却始终未转开门,就只是这么握着它。
??早该习惯了啊,怎么回事?
明明已预料到进入教室,所有同学以及老师会用什么眼光,什么不堪入耳的话语,观视、评论着我自己。
所以自认做好万全准备,想佯装出一副无所谓样子,但殊不知,原来都仅是徒劳无用的挣扎。
都快三年了,白燕曦,你为何不能勇敢一点?我在心里问着自己。
我明知不会有回应,却仍傻里傻气的这么问,果然,我是真的可笑至极。
「同学,你不进去吗?」
驀地,身旁传来一道,温润浓醇的磁性嗓音。我闻声偏头看,看到的是班上另个重点人物——
顾屿暘。
看到他后,我直接顿在原地,不知如何回话,也不知应该如何看他。
顾屿暘,班上排挤的第二人,只要我不在,他自然而然就会成为头号公敌。
他被排挤的原因,并非与我相同。
他待人处事、学业、家世背景,都与我相差甚远,也可说得上是离完美不远,是难得一见的模范生。
可惜,看似如此接近完美的他,却在高一开学后的第三天左右,被人爆出他和校内已婚男老师,正秘密谈着不伦恋。
那男老师的太太,还把两人手牵手被偷拍的照片,直接张贴到学校门口跟佈告栏上。
所以,全校基本上都看过那些照片,每个人都很震惊,不能接受之馀,同时对他的态度,也从原先的崇拜不已,转为作呕嫌弃。
最后,那名男老师被强制掉离学校,而顾屿暘则是毫发无伤,没得到处分,每天都安然自若的度日。
他本人呢,好像就未受到影响过,还是维持着以前的样子,对待每个人,即便周遭批评声未断过,他也依然。
我打从心底,五体投地佩服他,但很矛盾,其实我也不怎么喜欢他,不到讨厌程度,就勉强可以正常交谈、相处。
也可能是本身我就不反、恐同,所以可以把他当正常人,甚至是点头之交。
因此,我不会像其他人,因为不喜欢就不尊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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