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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训诫

    钟元走了以后。王艳红长叹一声。美丽的脸庞上满是失落与内疚。
    “朝先生。你起来吧。”
    朝奉先有些不敢相信,但还是起来了。
    “谢过太后,谢过太后。罪臣,罪臣一定痛改前非……”
    “罢了!”王艳红疲惫的摆摆手。“大难临头各自飞,这有什么错呢?我不是元儿,总是这般较真。”
    朝奉先大喜过望。终究是妇人之仁,难登大雅之堂。古人云,头发长见识短,诚不欺我!
    “不过,不知道朝先生听说过这么一句话么?叫做,食君之禄忠君之忧。朝先生吃了钟家三十年的饭,不知道有没有为钟家做过三十年的苦劳?”王艳红仰着头,用余光悄悄的注意朝奉先的反应。
    朝奉先一呆,不知道王艳红说这个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怪我不够勤勉吗?可笑!若不是我朝奉先,你们钟家的财产怎么可能这么快就积累到现在?若不是你们自己痴心妄想,做一个富可敌国的富豪可是绰绰有余了!
    “太后……”
    “元儿还是有对的地方的,这种关起门来做皇帝的事情就不要做了。什么太后不太后的?称我一声主母也算你心里有钟家了。”
    朝奉先尴尬笑笑,心中更加怒极。不过是一个总以为自己孩子最好的普通妇人,半点道理都不讲的。真是无趣无味,加无聊。
    “呵呵,主母。老夫这些年,为钟家置办了将近六百万银子。还有数万的人手。主母,这些不知道算不算尽了三十年的本分?”
    他略带着一点点矜持,骨子里那种骄傲却怎么也抹不去。简直明明白白的摆在了眼前。
    “朝先生很是得意?”
    “不敢。这些不过是老夫的本分而已。”
    王艳红低下头,正视眼前这个没有半点谦逊的老男人。
    “先生以为自己尽了本分。所以在先生认为出现危险的时候,就去找后路。这在先生看来,是很正确的一件事。只是先生不知道有没有发现,商贾之中总有些令人惋惜的事情。
    有的人明明有经天纬地之才,却因为没有初始资金,只能穷困潦倒,四处打工。有的人明明没有半点才能,却因为有几乎无穷无尽的银钱可以周转,可以买教训。终究成了一代豪商。有的人明明很聪明,也有一点点本钱,却因为没有人带路,始终找不到生意的门路。有的人呢?什么都不会,就有人带着到处拜码头,四处交朋友。”
    “世上的人那么多,天才有,庸才也有。不知道先生自诩是什么人物?不知道先生究竟是凭借什么能做到今天的地位?又不知,先生在遇到钟家之前,又是何方神圣?”
    “先生想好了再说,想好了以后,再重新跟我说说,先生真的觉得自己尽了本分了?”
    问完话,王艳红也不管朝奉先的反应。这是她唯一想要问的,也是必须要问的。心里有什么不满,不能不说,但是要尽量客气的说。
    同样的话,如果换成王艳红指着朝奉先的脸叫骂:没有钟家,你算是个什么东西?连狗屎都不如。是钟家给了你银子,给了你人脉,亲自给你介绍,你才慢慢有了今天的局面。而你,尽然狼心狗肺,忘恩负义?
    这话对不对?完全对。但是话不能这么说。这么说,除了心理那口气能够痛快一点,没有半点作用。
    事实就是这样子,尽管两者的实际内容是一个意思。可方才还不可一世的朝奉先,脸上的表情就五彩斑斓起来。愧疚,感激,难过,愤怒,感恩,无奈等等,在他脸上一个个的闪过。这一刻,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杰出的表情大师。
    王艳红没有催促。朝奉先思考了很久很久。这才弯腰拱手:“老夫做得确实远远不够。既然世上都说,银钱好还,人情难还。不如主母放个准话,究竟要如何,我朝奉先和钟家才能好聚好散?”
    “好,既然朝先生已经做习惯了生意人,喜欢直来直去。那我便跟朝先生直来直去好了。先夫在世的时候,曾经跟我说过一个故事。说的是先秦的一个商贾,叫做吕不韦的,只是做了一次买卖,就成了天底下最大的赢家,最大的商人。据说是什么国父还是什么的。是吧?”
    王艳红说得轻描淡写。朝奉先却几乎吐血,很有一种当场反叛的冲动。你以为你是个谁啊?你也想做吕不韦?你们是不是药吃多了还是咋的?
    好在王艳红接下来的话安抚了朝先生那颗暴躁的心。要不然朝奉先不敢保证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当然了,我钟家毕竟不是吕不韦。世上商贾多如牛毛,能够做成吕不韦的,仅仅只有吕不韦一个罢了。但是呢,道理还是那个道理。如果朝先生只是以目前不是本分的本分来说,那朝先生欠我钟家的还远远不够。当然了,我钟家绝不会强迫朝先生一定不能走。走还是可以走的。不够的,我钟家自己来拿就是了。”
    “对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相信以朝先生的本事,东山再起不过是反手之间的事情!朝先生您说对吗?”王艳红笑吟吟的看着朝奉先,面色红润有光泽。
    朝奉先木然。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话不是别人说的,正是他自己说的。十五年前,朝奉先生意有了很大起色也算是学成出师。他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去感激钟会,不是去感谢天地,更不是去感激不知道在哪里的父母。而是用手段将当初对他不屑一顾的一个掌柜,弄得家破人亡,倾家荡产。在那人破家的时候,朝奉先亲自走到那人面前说了这么一句话。
    “当年,你也算是白手起家的。如今不过是回到那一日罢了。你有什么好怕的呢?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说不得,三十年后,我还要靠您老先生的脸色才能活下去呢!”
    天可怜见,当年那位年事已高的掌柜当场气得吐血身亡。这一桩,竟然他自己都已经忘了的,没有想到,王艳红还记得。不但记得,还将话都还给了他自己。
    朝奉先当然懂了王艳红的意思。这个恶毒的女人,只不过是要将自己打回原形罢了。唯一不明白的是,只是将自己打回原形而已,跟钟元差不多的应该,那么,她何必将钟元支开呢?这岂不是脱裤子放屁么?
    “钟夫人您说得很有道理。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谁人不是赤条条来,赤条条去的呢?钟夫人说得很有道理啊。朝某人十分欢喜,竟然还能聆听如此真理。钟夫人,既然如此,那朝某人今日就下山,最迟十日,就能交割清楚。当然,钟夫人也清楚,很有一些产业并不是钟家的,而是朝某人自家办的,为的,是给家里的娘三个,一个稳定的家。就算朝某人有朝一日遭到不测,他们也能安稳的活下去。那些,钟夫人总不至于也要拿走?”
    这是朝奉先唯一挂念着的。这些年,他朝奉先也是娶妻生子了。既然娶妻生子当然就要安家置业。如果连这点家业都不给他朝奉先留下,那他朝奉先,就会觉得,十分,十分,十分的,失望。觉得,钟家,不过如此。
    当然了,这只是他个人的想法。王艳红也好,钟元也罢。目前来说,还是没有说要他净身出门的。
    王艳红沉默一会。轻声说道:“可是樟树下那户人家?”
    朝奉先激灵灵打个冷战。樟树下的,也是朝奉先的家室。不过那是外室。朝奉先的膝盖不由自主就软了下去。连这个都知道了?
    “主母!主母~~”朝奉先鼻涕眼泪一起流。“都是朝奉先猪油蒙了心,竟然想着走出钟家。钟家是什么?钟家就是我朝奉先的根啊!若是我朝奉先离开了钟家,那便是自断后路,斩草除根了!我,我朝奉先简直愚蠢透顶。主母哇,您可千万别和朝奉先一般见识。可好?”
    朝奉先哭的十分的真诚。起码那须发上面的鼻涕十分感人。
    王艳红眨眨眼,心中万分疑惑,方才还十分坚硬的硬汉,怎么一下子就变成软绵绵了呢?男人,真是不可捉摸。
    朝奉先见王艳红不说话,心中更是惶恐。这消息,连明军都不知道,王艳红竟然清楚,如此说来,钟会也不是那种毫无心机的人啊!真是恐怖!
    可,既然目前的东西已经无法叫人家满意了,那,那就只好出卖出卖朋友了!朋友的作用,可不就在此时么?
    “主母!老臣揭发!叶明伦叶先生,和大明的沈万三是有来往的!而且,两人还颇为亲密!”朝奉先咬着牙道。大有老子倒霉你们也别想着好的意思。
    王艳红微微眨眼,心中有些古怪。叶明伦,也叛变了么?
    “叶先生……他……还是可信的!”
    朝奉先闻言崩溃了。不能这样啊!他们做了,就可信,我,我朝奉先就不可信?这,这也太欺负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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