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里对胖团说了声“对不起”,桑叶一抹眼角就对郑凛催促道:“快带它走吧,早去早回!”
不出意外,今晚会有一场大雨,到时雨水会将一人一熊沿路残留的痕迹和气味全部冲刷掉,这样一来胖团就不大可能寻着气味找回来了。
郑凛拍了拍妻子的肩膀,什么话都没有说,将弓箭水囊等物背在身上,就带着胖团往外走。
桑叶目送一人一熊,直到他们消失在拐角处,依然久久的看着,不敢迈出一步。她怕自己走出去会后悔,不让胖团离开。
“伯母,大伯又带胖团去打猎,晚上咱家不就又有好吃的了?”多花牵着虎头从外面回来,正好跟大伯和胖团打了个照面,看大伯的一身行头就知道这是去做什么。
胖团要被送走的事,姐弟俩并不知道还以为跟以前一样,打到猎物就回来,因此现在就想着吃的。要是知道胖团可能不会回来了,不知道会哭成什么样。
“嗯,等你大伯回来,打到什么咱们就做什么。”桑叶摸了摸姐弟俩的小脑袋,情绪的应了一声。
多花还想问什么,三婶子、郑大成以及胡掌柜带着各自的账本一道过来了。三人每个月月初会来同桑叶对账,以便结算上个月的工钱。
见伯娘有正事要做,懂事的多花打了声招呼,就带着虎头去找奶奶和小堂妹去了。
桑叶带着三婶子和胡账房来到书房,将三人手里的账本仔细的核对了一遍,确定没有问题后,语气略显沉重的说道:“咱们的虎头鞋卖了小半年,前段时间已经有人跟风做仿版卖,虽然成不了气候,但是他们的价格压得很低,鞋子的质量也过得去,到时要是有跟章家一样或是更要厉害的人抢生意,对章家的虎头鞋生意会有一定的影响,对咱们的影响更要大的多。”
这是损失相对较少的一种可能,还有一种可能损失会很大,极有可能将所有人半年来的努力全部击溃,打回原形。
她卖给章家的虎头鞋价格不低,外面仿造的虎头鞋价格低了十文之多。别小看了这十文,虎头鞋的数量多了就是一笔极大的数目。
一旦仿造的虎头鞋找到了出路,势必会影响到虎头鞋的市场价格,到时候章家要把鞋子卖出去就不得不降价。
中间的利润少了,在虎头鞋这块吃到甜头的章家不大可能放弃不做,为保证利润势必会提出降低进货价。
虽然双方的契约尚未到期,就算不答应降价,章家也不大可能做出毁约之事,但是商人逐利是本能,哪怕郑凛对章仕伦有救命之恩,时间久了这份恩情总会慢慢消磨掉。
到时候,要么章家毁约,要么他们降低进货价,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最终利益受损的会是他们这一方。
“小叶,那、那要咋办?”三婶子想不到那么远,单单是桑叶所说的那番话就让她方寸大乱了,神色有些焦灼的问道。
郑大成也没有想到那么多,他目不转睛的看着桑叶,虽然嘴上没有说话,但是心里同样很焦急。
这两个人皆是凭借吃苦耐劳,才比其他人多领一份工钱。要是虎头鞋生意不好或是章家不要他们的鞋子了,那么他们就不能再拿到工钱,让家里人继续过好日子了。
胡账房在大户人家待过,又打理过生意,见识自然是有的,很快就想到了种种后果,心里也有几分担忧。毕竟定居上郑村后,他和他的家人都很喜欢这里。
桑叶没有卖关子,说出了自己的打算:“虎头鞋的式样不止一种,我打算推出两款新式样,这两天就劳烦三婶子帮我找几个活泛人跟我学一学,这是之前就跟章家说好的。”
三婶子先是一喜,随即又收敛住不解的问道:“外面那些人贼的很,咱们就算做出新式样,他们也照样学了去,还是会抢咱们的生意,这么做有啥用呢?”
桑叶笑了笑,却不打算解释:“三婶子,这用处您以后就知道了,现在最要紧的是找人来学。”
解释的再多三婶子也不大能听明白。虽然新推出的款式会被别人学走,但是总有人会记得这些款式各异的虎头鞋出自谁的手。
就像鲜花酱,今年就有人摸索着仿做出来了,还刻意压低价格求生存,可惜桑氏鲜花酱早就深入人心,原来合作的大部分商人依然选择价高的桑氏鲜花酱。
流失的部分客人选择了那些价格低廉的仿制鲜花酱,可结果呢,生意并不怎么样,赚的钱也没有以前多,又腆着脸上桑家进货。
在与章家合作期间,只要把郑氏虎头鞋的名头打出去,让这个名字深入到千家万户,到时就算没有跟章家继续合作,也总有其他合适的合伙人,在必要的时候适当的调整一下价格也没什么要紧的。
“行,你放心吧,这两日老婆子就把人给你找来。”三婶子知道桑叶的性子,心里纵然好奇也没有追问了,只想尽快把人找过来学做新式样。
桑叶的话对另外两个人而言,也是一颗定心丸,没有之前那么焦急了。
等人走后,桑叶像是没有骨头似的靠在椅背上,精气神也差了许多。她透过敞开的窗户呆呆的看着外面,不知道在想什么。
要不是汤圆儿饿了,孟氏抱着哼哼唧唧的她过来吃奶,还不知道要在这书房里呆坐多久。
看着小脸儿一鼓一鼓的胖闺女,桑叶的脸上溢出些许笑意:“你这小东西倒是能吃,幸亏咱家日子好过,才让你顿顿吃饱养的白白胖胖。”
一旁的孟氏慈爱的看着下孙女的白嫩嫩的侧脸,笑眯眯的说道:“咱们汤圆儿是个有福气的孩子,要不老天爷也不能让她托生到咱家!”
桑叶听着高兴,轻轻地摸了摸胖闺女的小脸儿。生在太平盛世,爹娘长辈俱全,被全家人爱着宠着,且吃穿不愁,确实有福!
汤圆儿吃完奶,就呼呼睡着了。桑叶把她抱到床上盖好被子,就拿了针线簸箩边做衣裳边守着孩子,强迫自己不要想胖团。
另一边,郑凛带着胖团深入山林,一路朝着之前挑好的地盘走去。沿路上,一人一熊遇到了不少野鸡野兔,郑凛没心思捕捉就任由它们到处乱窜。
胖团的兴致也不高,漫不经心的追着野鸡野兔跑,追几步追不上了就立即跑回铲屎官身边,生怕自己走丢了似的。这条陌生的山路,是它第一次走。
眼看距离目的地还有很远的距离,走了快两个时辰的郑凛有些饿了,便找到一个空旷有溪流的地方做短暂的停留。他让胖团留在原地,自己钻入山林里抓猎物,没过多久就抓到了两只肥硕的兔子。
胖团看了铲屎官一眼,又凑过去嗅了嗅肥兔子,确定数量和分量都不够时,它似嫌弃似鄙视的看着铲屎官,发出一声不满的熊吼。
就两只小兔叽,都不够它塞牙缝,喂不饱熊的铲屎官不是好猎人!
郑凛拍了拍胖团的脑袋,神情有几分复杂:“现在把你喂饱了,待会儿要怎么指使你去捕猎,又怎么能趁下雨之时丢下你回去?”
第340章 来信
尽管铲屎官无用,不能让自己吃饱肚子,胖团踟蹰再三后,瞅了铲屎官一眼,飞快的窜入不远处的树林里,它已经嗅到食物的味道了。
郑凛反应过来,就只看到胖团肥肥的屁股一闪而过。他看着摆动的枯枝,到底没有张嘴喊胖团回来。
趁这个时间,郑凛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利落的将野兔剥皮剖腹,在溪水里洗净后,又砍下一根毛竹,将竹头一端削尖就把两只兔子穿起来,放在了一块干净的石头上。
没有锅碗厨具,就只能生火做烤兔。山上的枯枝败叶堆的老厚,郑凛很快就捡了一堆。待火堆烧的旺旺的,他就把兔子放在了简易烤架上。
等他做完这些,胖团就咬着一头半大不小的狍子回来了。
胖团显摆似的围着郑凛转了两圈,直到郑凛主动去接狍子,它才松开嘴朝着郑凛哼唧着,像是在炫耀,又像是鄙视。
郑凛好笑的摇摇头,认命的拿起石头上的匕首,拎起六七十斤的狍子走到溪边。胖团高兴了,摇头晃脑的跟上去,“噗通”一声跳进溪水里,清洗满是污血的大嘴和脏兮兮的四肢。
处理好狍子,郑凛将其分割成两半,一半用竹子穿起来备烤,另一半就放在大石头上晾干,留给胖团当晚饭,怕它晚上找不到猎物饿肚子。
农家媳的秀色田园 第3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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