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突然对他那位传说中的爸爸生出一点好奇。
因为不知道这个划算的兼职能不能继续下去,林秀不得不开始找其他工作。
不过这时候她却收到丈夫的来信,把她骂了一顿,问她怎么不管家里人让他们挥霍钱财。
张仲清是见过世面的人,不知比婆母高明多少倍,他还很聪明,要放在以前说不定就是个乱世枭雄,现在虽然没有“庞氏骗局”一词,不过他还是很快从母亲和妹妹的话语里看出端倪和不妥。
林秀拿着他的信冷笑,觉得他可真是典型的这个时代男性,自以为是、大男子主义,还不愿意承担家庭责任,也不知道自己以前怎么眼瞎到非要去垃圾桶找男人。
不过信里不能这么写,她就先写了自己对婆母很尊敬很孝顺,不敢问她钱花在哪里,钱是母亲的,她只要花得开心就好,又问他能不能再大些钱过来给母亲花,她好像没钱了。最后提笔把张季同之前提到的事情写上去,质问他大学女同学的事情,说自己倦了,要去娘家歇段时间。
林秀想去看母亲是早计划好的,因为林母还有几日就生日,她几十年没见过老太太难免思念,想去她面前尽一二孝义。
这一走肯定也要带走女儿,张妍妍把衣服叠好,放在自己的熊宝宝书包里撑得鼓鼓的,还在里面放了自己的小水瓶、小牙刷。
婆母不高兴问她,“三天两头往娘家走,你还记得自己是嫁过人的人?”
林秀叹口气,“仲清那边不肯给钱,还写信回来骂了我一顿,我觉得挺对不起您的。”
婆母的注意力很快被转移,“他真不同意?”
林秀点点头,“他说那是骗子。”
婆母一脸不赞同,“怎么会有骗子开银行?我看他就是不信我……”
她唠叨起来就停不住嘴,转身回屋给儿子写回信,林秀母女俩顺顺利利离开。
林母和林父今年快六十岁,两个老人住在农村多年,生了两个儿子两个女儿,林秀是最小的一个,因而颇受宠爱。只是这时候交通不便利,加上乡路没有修整,回去一趟非常麻烦。
张妍妍兴致勃勃地跟妈妈上了车,巴士车的塑料座椅全部拆掉,只剩下拉环避免摔倒,车里又闷又热,充斥着古怪的汗味和鸡叫、鸭叫、猫叫和小孩哭声。
张妍妍和母亲去过乡下多次,倒不是很在意这些,她一只手牵着林秀蹲在车上和那些小动物玩起来了。
要林秀来看这些家禽真的不好看,也不知道她怎么这么感兴趣。
家禽嘎嘎嘎嘎叫,张妍妍跟着学得咯咯叫,还钻到林秀怀里,“妈妈,我想外婆家的小黄了。”
小黄是只黄色的鸭子,家里其他鸭子都是黑褐色,唯独一只黄澄澄的特别醒目,因而和狗齐名大黄小黄。不过上次去乡下是两三年前的事情,林秀都不忍心告诉她小黄估计已经变成鸭肉汤。
花了一上午,母女俩终于精疲力尽到了林家宅院。
还没到门口,就有人好奇朝她打招呼,“这不是林秀,怎么回我们这儿来了?”
林秀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人是住在隔壁的张婶子,按照辈分来算还是她远房舅妈。
她朝她打了个招呼。
张婶子上下扫视她一眼,开口道,“我记得你不是嫁了个好人家,怎么这时候回家里?”
林秀笑了笑,“回来看爸妈。”
张婶子说,“不会是和男人吵架被赶回娘家了吧?”
林秀这才发现她语气阴阳怪气的,她想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想起这位张婶子一直嫉妒她当年在学校成绩比自家女儿好,后来又嫁给城里人,所以说过她不少坏话。
等到她后来离婚之后,张婶子就幸灾乐祸说“早知道有这么一天”。
她不想和她计较,把手里东西提给她看,“买回来看看爹妈,这么久不回来别人不得说我是个不孝女啊。”
张婶子不悦地撇嘴。因为她家女儿自初中毕业,在外闯荡之后连过年都不肯回来,她因此以为林秀在讽刺她。
林秀告别难缠的张婶子之后就到了林家。
林家大宅还是没有修缮的土屋,只留一个小小的窗子,屋里又黑又暗,让几十年之后回来的林秀十分不适应。
林母看见林秀,顿时惊喜道,“他爹,秀儿回来了。”
又出来个穿着汗衫叼着烟斗的老大爷,一身皮肤黝黄,是常年劳作的肤色。
林父端详了一会儿林秀,说道,“怎么回来了?”
面对父亲林秀反而说不出话了,她低着头,“给妈过生。”
林父接过林秀手里的礼物,没再说话,也没多问。
林秀让女儿洗脸,自己去厨房舀了些水洗手洗脸,凉浸浸的水让她因为太阳而燥热的心情舒缓下来。
其实婆母一家看不起她真的很正常,因为这时候的农村太苦了,漏雨的土房子,烧柴的土灶,院子里永远打扫不干净的家禽粪便,茅厕里的蛆虫和有翅膀的蟑螂,夏天最可怕的还是有永远消灭不干净的蚊子,她没有哪一天身上没有疙瘩。
林秀当年第一次进城时就被城里的新鲜事物弄得像个土包子,不过那时候她的梦想就是建设农村,不然也不会选择和粮食有关的专业。
林秀和张妍妍喝完水,才从父母嘴里得知哥哥姐姐们在另一个队帮忙,中午不能回来吃饭。
她们一家人坐在桌子旁边,张妍妍看什么都好奇,指着土灶问,“我可以帮忙烧火吗?”
林秀点点头,“但要我看着。”
林父就用一种非常端详的目光看她,等她们母女俩叙完旧,他才问道,“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林秀愣了愣。她记得上辈子林父也这么问过,她当时非常慌乱,唯恐家人看不起她,就说自己在家不工作也很幸福,林父问了她好多次,林秀依旧这么回答,林父只好说尊重她意见。
现在被问道,她反而理解一位父亲对女儿的拳拳爱意,小声说,“我想做个体。”
林父皱眉,“这可不好做,况且你还是个女孩子,现在我们这里并不像其他地方这么开放,我建议你多等几年。”
第二十四章
林父是个非常聪明而没有野心的人, 简单来说就是软和没脾气,林秀和他特别像。
林父又说,“仲清什么时候转到本地上班?”
林秀摇头, “不知道,他说要跟着老板走。”
其实是一辈子,他后来根本没有回到这个小县城。
林父严肃起来,“这可不行,年轻夫妻不住在一起总会出问题, 要么你让他把你接过去, 要么让他回来。”
林秀正要说话,张妍妍这时候却一脸脏兮兮地从厨房出来,哭丧着脸扑进林秀怀里, 父女二人不约而同住嘴。
林秀用毛巾擦干净她的脸蛋, 问她道, “你怎么弄成这样?”
张妍妍哭丧着脸, “是小花猫。”
林家养了一只猫捉老鼠,这只猫非常怕冷,于是时常躲在灶台里取暖。花猫毛色深,脏了看不出。
张妍妍不知道这事儿,看见猫抱着就蹭, 蹭了一脸炭灰。
有女儿在旁边,林秀不好再说起刚才的事情, 从包里把买来的东西掏出来。
她从城里买了鱼和肉, 还特意让肖小妹做了两件衫子,现在送给林父林母,两个老人都高兴得乐呵呵的。
中午割了肉炒了一份蒜苗肉,还有自家做的小葱炒豆腐, 鱼则放进水缸里养起来,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十分痛快。
这时候忽然听见有人敲门,林秀去开门,就看见是自己的老同学林素仙。
她们整个村都是姓林的,因为当初老祖宗就找到这个地方安家落户,大家家家户户都有亲戚关系,所以又被叫做“林家村”。
林素仙和林秀差不多大,长得很普通,林秀之所以这么清楚记得她因为她是个傻子。
林素心呆呆看着林秀,指了一下放在墙角的锄头,说,“锄、锄……”
林母听懂了,“这是要借锄头吧?”
林素心点点头,啃着手指伸手。
林母就把锄头给她了。
林素心提着锄头转身出门。现在是暑热的天气,她却穿着一身皱巴巴的长袖,锄头比她还高,她只能费力扛着,头发被晒焦一样枯黄。
林母叹气,“这孩子真可怜。”
林秀想了想,她不大记得林素心情况了,只隐约想起她好像在三十岁掉进水井淹死的。
林母解释道,“她爸妈把她嫁给了那个四十岁的瘸子,真可怜。”
林秀若有所思地点头。她小时候和年轻那会儿村里经常有傻子出生,因为没有产检,生出傻子也不忍心饿死和淹死。如果是女儿还可以嫁出去换一份嫁妆。可惜的是这时候的人并不知道有些“傻病”会遗传,最后给人家生出傻孩子,酿成悲剧。
林母又说,“她家里那两个人就不是人,娘家也不管,现在每天吃一口饭不至于饿死。”
林秀点点头。
下午的时候林秀的哥哥们就回来了,林大全和林二根。其实以前他们有更文雅的名字,像什么林德龙,林德云之类的,连林秀自己也上了族谱有个叫林德秀的名字,可惜后来改革开放。
他们是典型的农民,皮肤像土地一样黄,尘土扑面,和婆母一家白净的外表截然不同,以前林秀结婚时就被婆母嫌弃过,觉得“土气”。
这会儿看见林秀,林大全愣了愣就高兴说,“小妹回来了,吃饭了吗?哥给你煮个蛋。”
一种血脉相连的熟悉和默契涌上心头。
林秀忍住眼泪说,“哥,好久不见。”
林大全摸摸后脑勺,不好意思说,“你这咋说得就像几十年不见一样?”
上辈子林大全就死得早,外出打工的时候被同村人骗到黑煤窑死的,死的时候不到四十岁,可不是几十年不见了?
不过这时候的林大全还是挺年轻的,方脸上有些憨厚,并未因为长期劳作变得木讷或油滑。
看见妹妹,他没有表现出因为参加婚礼被张仲清家人羞辱过的愤恨,反而十分平和。
林母瞪了儿子一眼,“杵在那儿做什么,没看见你媳妇儿在外面晒太阳?还不把她拉进来吹吹风。”
林秀这才看见站在林大全身后的大嫂杨宝芝。
因为屋子太小,杨宝芝讷讷站在门外面,可不是正晒着太阳。
杨宝芝闻言,小声摆手,“婆、婆婆,没事,让大全吹风。”
杨宝芝是个从外地来逃荒的女人,据说她家在非常远的山村,常年吃不饱饭,于是逃到这里种地糊口。
当年村子里非常排外,因为大家认为不是一个姓的人就是外人,关系不亲近,所以杨宝芝一直很受刁难。
还是林大全看不过去,天天去附近赶走痞子流氓,偶尔帮她搭把手,二人后来看对眼干脆结了婚。
不过即使现在杨宝芝也有些胆怯,在人前不敢大声说话,羞羞怯怯的,活像个古代小媳妇儿。
林母无奈,“你们都进来不就行了?”
杨宝芝快速看了林大全一眼,然后走到堂屋里。
因为林秀回家,今天中午家里做了许多菜,有鱼有肉,还有一道肉片蘑菇汤。
林秀吃得津津有味。
重回1995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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