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夜幕降临灯火燃起,到了开启夜生活的时间。
偌大的聚会场里塞满了来自落日堡的权贵,有的是实权派贵族的儿子,有的是大商人家的女儿,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年龄都差不多。
雷迪希娅到底还是没能拒绝跑来舞会,连带小队中的其他人也被一起拉过来,用雷迪希娅的原话是不能就‘让我一个人受罪’。
那信上具体写了什么,林天赐不知道,雷迪希娅说她老妈知道一个最近才发现的上古精灵遗迹所在地,还未曾有人进入探索过,并说有很大可能就是他们要找的‘零’。
本来这个地方是护送商队行商的一队冒险者发现的,雷迪希娅的老妈得知这个消息以后,用重金封口,打算自己组织人进去探索,像这种完全没有探索过的上古精灵遗迹如果好好发掘一下能赚很多钱。
不过正巧自己女儿再找所谓的‘零’,她老妈干脆就拿这个做诱饵,乖乖去舞会,就告诉你位置在哪。
都说知女莫若母,还真是没差,雷迪希娅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答应来舞会了。
话又说回来,雷迪希娅整天在外跑去钻遗迹什么的,她老妈就真的不担心吗?
当然担心,可她也知道雷迪希娅是什么德行,一旦决定了什么事情,那是八匹马都拉不回来。
这种性格其实也是随妈,雷迪希娅的老妈苏珊年轻时也是这样,所以她非常清楚女儿什么性格。
既然不能指望儿子闺女继承家业,那就只能赶紧让他们弄出个下一代出来,雷迪希娅的弟弟那边早就安排上了,雷迪希娅这边当然也不能放过。
于是林天赐就跟其他的队友一样,被专业的仆人塞进洗浴间,彻彻底底洗个了干净,连耳朵眼儿都有专门的人负责清洁。
随后又跑进来一大帮女仆给他们量尺寸挑选礼服,还喷了香水,打扮的香喷喷一笑牙都跟着闪闪发光的样子送去聚会场所。
林天赐和迷斯卓两人倒是好说,他们俩的体型比较大众化,没多久就一人一件晚礼服套身上,就是凯格尔比较麻烦,给他弄了一件带有柔软蓬松领子的,中世纪贵族模样的衣服,看起来就跟个敦实矮胖的大花骨朵……
本来凯格尔还不太满意,但三人进入会场以后,凯格尔那点不满意就烟消云散了。
美食成堆自由拿取,酒水管够,还都是好酒。
凯格尔也就不在意身上穿得什么衣服,他始终围绕着餐桌那边转悠。即使有人觉得这货不怎么优雅有礼貌,以凯格尔的脸皮,他也仅仅只是耸耸肩,然后该吃吃该喝喝。
按理说这种情况怎么能少得了林小哥儿?他可是最爱吃喝的。
但暂时没空。
由于东方人来西方的很少,大多也都集中在奥加阿杜特的东部沿海,落日堡在大陆西方自然十分少见,这也让林天赐一出现就引来大批围观。
许许多多打扮的跟花一样的年轻姑娘就跟闻到血腥味儿的鲨鱼似的……
这个形容不太合适,但热情程度确实是这个调调,直接把林天赐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毕竟这货是修士,而且长得还行,加上仙家的气质当然出尘。
享受同样待遇的还有迷斯卓,精灵的美貌早就闻名于世,哪怕树精灵那褐色的皮肤有些怪异,却依旧挡不住荷尔蒙分泌过剩的年轻人。就是他比林天赐惨得多,围在身边的不限男女……
好不容易才摆脱了各种暗示,林天赐笑的脸部肌肉都快僵硬了,迷斯卓更是差点遭到咸猪手。
——同样男女不限。
总算消停了点,两人蹭到摆满美食的餐桌前,跑来参加聚会,这是林天赐最为期待的部分。
不过当他看到桌上摆着不少蜗牛之后,那食欲顿时下降了不少。
原来外国人真的吃这玩意儿啊!
怎么脑补,林天赐也无法把蜗牛当海螺吃,而且越想越恶心,连其他的菜肴都没什么下嘴的心情了,只能端着杯香槟黯然神伤。
相较于他,迷斯卓则端着个装满蔬菜沙拉和水果的餐盘,一边的凯格尔则早就吃的不亦乐乎了。
在这时候,雷迪希娅和艾尔玛姗姗来迟。
比起不怎么需要打扮的三个汉子,女性打扮起来当然更花时间,至少她们光挑选礼服和佩戴的首饰就花了好几个小时,如果让林天赐帮忙挑的话……
还不如让他去找个鬼怪干一架,这方面是真的不懂。
雷迪希娅穿了一件紫色的裙子,那布料的节省劲儿,根本是在挑战走光与耍流氓的底线,也罢她前凸后翘的好身材展露出来。
艾尔玛则是一件水蓝色的连衣裙,还带一个精巧的小披肩,比起雷迪希娅的性感风,艾尔玛更适合这种可爱型的画风。
迷斯卓端着餐盘,对两人称赞道:
“你们换上这身衣服我差点认不出来了,比迷雾森林最美的景色还美丽动人。”
以树精灵的习俗来说,这句话已经是最好的赞美了。
凯格尔不懂得这些乱七八糟的辞藻,他使劲咽下一大口肉排,憋出一句:
“大姐,你们真漂亮。”
这算是朴实的称赞,而轮到林小哥儿的时候,他简直就跟个钢铁直男似的,对雷迪希娅道:
“很性感。”
又对艾尔玛说:
“很……很端庄。”
憋了半天没憋出其他什么词儿,艾尔玛看了看自己与雷迪希娅的胸部差距:
“算了,我明白。”
胸小的妹子今天依旧很忧伤……
–‐‐——–‐‐——
雷迪希娅和艾尔玛的到来算是聚会的一个小高潮,因为雷迪希娅是梵尼商会的女儿,想要抱上这颗大树的权贵公子可不少,加上她本身就漂亮的好像妖精,自然有一大帮追求者。
而艾尔玛其实也不差,库克斯家族主要在奥加阿杜特东南方的区域活动,他们在那有很大的势力,所以艾尔玛其实也是个千金大小姐,就是胸小了点。
而且比起迷斯卓和林天赐,两人在对付应酬方面更加游刃有余,毕竟从小就在这种场合混,早就习惯了。
不过由于她们两个吸引走的大量的公子哥儿,剩下的权贵小姐们自然又把目光投向呆在餐桌边上的林天赐和迷斯卓。
对付起妹子来,林天赐完全就是个初哥儿,毕竟两辈子都是单身狗,你能指望他有多少能耐?还不如人家迷斯卓。
好在这样的局面并没有持续太久,当舞池响起悠扬的音乐,聚集起来的人群也开始慢慢散去。
逃过一劫的林天赐可算是怕了,端着香槟杯子跟迷斯卓一起跑到会场外的露台上躲清静。
会场在二楼,从露台上能看到下面的小花园,如果仔细看的话,还能看到手拉着手的男男女女偷偷摸摸钻进树林当中……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不让播了。
修士的眼力极好,然而现在不是显摆眼神儿好的时候,他故作潇洒的背过身去,看着会场里的权贵子弟们翩翩起舞。
前线战场打的热火朝天,后方权贵们歌舞升平,看来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代亦或是地球还是异世界,其实都一个德行。
——真是糜烂的生活啊。
事实上如果林小哥儿愿意,只要他多去交流交流,在场的不少贵族千金都不介意来次与东方人的激情一夜,不能拿东神州的观念标准衡量这里,尤其是贵族们的贞操观,简直是卧槽观,开放程度比林天赐上辈子还夸张。
但你要明白,林小哥儿是个两世单身狗,尽管有时候可能会口花花,但让他真枪实弹……
还真有点抹不开面儿。
说白了就是节操太满。
“你们人类真的是很奇怪的种族。”
同样跟林小哥儿一起来露台上避难的迷斯卓端着餐盘说:
“明明可以把这些无意义的开销花在更有意义的建设上,却权力者却愿意整天弄这些无所谓的事情,而不愿意接机穷人。”
这或许就是诗中所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吧。
作为树精灵迷斯卓多少有些不能理解,树精灵并没有什么阶级观念,他们是以部落的规模在迷雾森林生活的,即使是族长也没什么特权,唯一算是特权的就是名义上统治所有树精灵的‘精灵王’,不过也仅仅只是名义上,精灵王的衣食住行跟普通的树精灵也没有区别。
要解释观念上的不同很复杂,林天赐又不是研究这方面的学者,想想随口道说:
“因为人类都比较自私吧,不过也正因为自私人类才会发展的特别快,想要吃好喝好,就要拼了命的利用手头一切能用的资源,自然就形成了这种社会模式。”
林天赐也不知道自己说的对不对,这事儿问他就是对牛弹琴。
谈论这个多少有些蛋疼,迷斯卓道:
“这次冒险之后,我打算回迷雾森林看看,然后可能会坐船去你们东方。”
他说:
“世界太大了,有太多我没去过的地方,或许到时候咱们能一起走。”
对此林天赐倒是表示欢迎,西方这边他早就待够了。
不过迷斯卓这话……怎么感觉像是个flag?尤其是从这个有名的毒奶嘴里说出来。
第320章 别随便立fl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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