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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0章 再见故友

    第340章 再见故友
    周新刚的脸上露出满足的笑意。
    的确,只有这种一角钱两包的小囡牌香烟才能吐出如此厚重却又如此曼妙的烟圈。
    小囡牌香烟是南方的叫法,其他的地方则是被称为大婴孩,多行销农村。
    周新刚的办公室里塞满了茄力克等英国直接进口的高级香烟,正所谓“眼上戴着托立克,嘴里叼着茄力克,手里拿着司梯克”。
    这种香烟五十支听装,一块银元一听,是达官贵人、豪富吸食的。
    但是,周新刚对小囡牌却有一种偏执的挚爱,他认为这种香烟那呛人的烟味中,有一种常人难以体会的落魄豪门的气息。
    周新刚今年三十岁出头,一米七二的身高,身材消瘦,背有些微驼,他将眼睛上的眼屎揉掉,打了个哈欠,烟雾后的那双眼睛敏锐而深沉。
    这位临城警察局炙手可热的侦缉科长至今仍然是孑然一身,被人问起原因,他自称从小就有暗恋的女子,只不过女子远渡重洋而去,他要守身如玉、非她不娶。
    对此,大家也只是当一个笑话听听。
    一些富贵人家的小姐也曾经打听过这位名满临城的大科长,都知道此人在官场很是吃得开,也很有工作能力,将来前途不可限量,但见到本人之后,纷纷变脸打起了退堂鼓。
    周新刚一脸同情地望着郑大庆:“老郑,说真的,我挺佩服你的,我那侦缉科里,满打满算也就三四十号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九九,有时候老子说句话,都不如放屁。”
    周新刚看着村民们携家带口向后山跑去,又点燃了一根香烟,辛辣呛人的味道再次让他感到精神一振。
    一片寂静暗夜中,裹挟着鞭炮的铁桶就像是一个怪物一样冲向溪水村。
    郑大庆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走到了近前,低头看了一眼坐在驾驶室里的周新刚,对方的高度让他很是尴尬,自己站着吧,就得俯视人家。
    郑大庆心里一苦,脸上的笑意却丝毫未减,拿捏出一副十分享受的模样,往地上一蹲,旋即从口袋里变戏法似的掏出一个绿色的烟盒,从中抽出一支向车里的周新刚递了过去。
    然而,铲子还没举过头顶,对方就开枪了,郑大庆吓得一哆嗦。
    周新刚弹弹烟灰:“老郑啊,你认识我也有十来年了吧?”
    周新刚干脆地道:“帮我找个穴!”
    郑大庆夹着烟狠劲抽了两口,呛得直咳嗽,面对周新刚的夸赞,真的不知道应该是哭还是笑。
    郑大庆的大哥早年盗墓时,墓道塌方,人没出来,就剩怎么一个儿子。
    从大榕树上跳下来之后,这一路上他都在寻思着自己或者是村里的后生们到底又犯了什么事,才惹得周新刚这个凶神找上门来。
    听周新刚说的是这事儿,郑大庆也是心里发苦。
    村子里有几个年轻后生觉得这新活计比老活计周期长、来钱慢,又背着他偷偷重操旧业,险些被他打断腿。
    子弹击穿了侄子的大腿。
    周兴刚抽烟很猛,没嘬几口,一根香烟就吸到了底,最后再狠狠吸上一口,他伸了一个懒腰,回到后备箱里拿出一个铁桶,将一挂鞭炮放到里面,用即将熄灭的烟屁股凑到引信上。
    得益于老祖宗传下来的手艺,他们这些人不仅在寻穴打洞上极有天份,对造伪也十分熟稔。
    “你们村子得有几十户,小两百人吧,你说他们怎们就那么听你的话呢?依我看,给你个团长或者是警察局长,你都能干得明明白白的!”
    郑大庆今年五十出头,身材不高,有点消瘦,佝偻着腰,满头的白发,双眼无神,乍然看上去,就像是七老八十的人。
    周新刚吐出一个烟圈:“唉,老郑啊,咱们也是多年的交情了,不到万不得已我是真不愿意麻烦你啊!”
    郑大庆比他更干脆:“行!”
    对面的老人小碎步捣了起来,速度更快了,还挥舞着手跟周新刚打着招呼,灯光照耀下可以清晰地看到他已经是大汗淋漓。
    亮丽的火随之开始闪烁,直到引信即将燃完时,他猛地一脚将铁桶向前一踢,铁桶顺着村口的青石下坡路骨碌碌地向前滚去。
    自己倒是无所谓,可是他还有儿子,还有孙子,还有他的村民,为了一时的义气,得罪了周新刚这尊大佛,实在是不值得。
    “您说您来就来吧,直接来找我就好了,干嘛非要整得我们村鸡飞狗跳,不得安宁?周科长啊,您给我个痛快话,我到底哪里又得罪您了?”
    “周科长,这不都是被逼的嘛,村里老少除了祖宗传下来的两门手艺,别的什么也不会啊?我总不能让全村老小都饿死吧?”最后一句话,郑大庆自己都不知道有没有说出声儿来。
    周新刚推开车门,却并没有下车,只是将屁股在座位上扭动了一下,将身子朝向门外。
    郑大庆趁着周新刚回味的时候,忙道:“周科长,您这次来,有什么吩咐?”
    被虐的不仅有可怜的铁桶,还有人的耳朵,噼里啪啦的爆炸声就像是在打枪。
    别说是寻穴了,就是让他再去盗墓,他也得干。
    即使隔着只有不到十米,郑大庆还是扯着嗓子喊,仿佛不喊不足以显示他的热情。
    周新刚抬起眼皮看了一眼,这种烟因烟盒是绿色的,又叫绿锡包,俗称“三炮台”,同白锡包一样,是当时十分流行的高级烟,五十支听装卖五角,二十支盒装卖二角。
    “周科长,周科长,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他虽然早就金盆洗手了,但面对周新刚的吩咐,没有任何犹豫,也不敢有任何的犹豫。
    郑大庆倒也仁义,将侄子拉扯大,手把手教了手艺,两人情同父子。
    可他没接!
    周新刚狠狠地嘬了几口,将胳膊伸出车窗,手指轻轻一弹,猩红耀眼的烟屁股在夜空中画出一道漂亮的弧线朝着迎面而来的老人。
    第一次见面,他就领略到了周新刚的狠厉。
    然而他想了一路,还是没有想通。
    可中枪的不是他,而是他趴在地上的侄子。
    他没看错吧,字条上写的这座大墓,不是刚刚被人盗了吗?
    他是有寻穴的本事没错,方圆几百里的大墓都在脑袋瓜里装着呢,可是他两年前就金盆洗手了,转而全身心地带领全村老少投入到造伪的事业中。
    周新刚戏谑地在方向盘中间按了几下,拖着长音的喇叭声响起,声音就像是哀嚎,又透着些许的不满。
    周新刚又抽出自己的小囡牌香烟,郑大庆蹲着挪了一步,给他点上。
    村子里更加躁动起来。
    郑大庆忙不迭地点头,赔笑道:“嗯,是有十来年了,您刚当警察没多久咱们就认识了。”
    郑大庆脑袋里没“商品”这个概念,但他知道从他们手里出来的东西能卖钱,有的甚至还能卖大价钱,这跟城里那些工厂、作坊没什么两样嘛。
    想必是之前老祖宗从地下倒腾出的物件多了,见多识广,而且很多物件出土之时便多有破损,为了卖个好价钱,老祖宗们便开始琢磨修复工艺。
    这个老人就是溪水村的村长郑大庆。
    周新刚现在当了侦缉科长,脾气还是当年的那个脾气,但手中的权力可更大了,要想收拾他根本就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久而久之,无形中竟然完成了从修到造的转变。
    愣了好半晌,郑大庆才如梦初醒,哭丧着脸蹲到了周新刚的面前:“周科长,这……这……我……我……你这是跟我开玩笑吧?”
    郑大庆猜不透对方的心思,不敢随便接话,只听周新刚道:“没什么,今天来就是找你叙叙旧!”
    他发动汽车,将车灯打开,很快便看到一个老人一手拄着枣木棍,一手遮在眼前,步履蹒跚但是速度却又极快地逆光走来。
    郑大庆脸上刚刚扬起一丝果然如此的笑容,就凝滞成了石化状态。
    两种外形相同,但是味道却截然不同的烟雾随之在空中袅袅升起。
    郑大庆当时就抡起铲子朝着小警察的脑袋上砸了过去。
    这也是他击败竞争对手、成为民风彪悍的溪水村村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寻穴的事啊,这我在行……啊?”
    周兴刚的嘴角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
    “不敢……不敢……我不是那个意思!”郑大庆面色尴尬,连连摆手,自己有几条命敢坐你的八抬大轿。
    一恍十年过去了,他老了,周新刚也不是那个脸上带着稚气的小警察了。
    郑大庆年纪大了,黄土都埋到胸口的人了。
    “也是啊!”周新刚猛地一拍脑门,“我差点忘记了,你现在是村长了。我应该把郑大村长八抬大轿请到城里去?”
    原来是这事儿。
    周新刚的话让郑大庆哭笑不得,他咧着一嘴黄牙道:“看您说的,我都黄土埋了大半截的人,哪里还有什么心思讨小老婆啊!自从上次栽到您手里,我可是夹起尾巴来做人,从没干过老本行。”
    郑大庆的脸上带着浓浓的笑意,将皱纹一个个地全部都撑开,在灯光的照射下犹如千年老妖。
    周新刚咳嗽一声:“老郑,跟你说实话吧,我是来求你办事的。”
    视线之中一个个的黑影出现,就像是出巢寻找食物的蚂蚁,一涌而出,很快就出现在了村子的各条巷口中。
    “老郑,两年不见,你的腿脚慢了不少,是不是讨小老婆了?”
    郑大庆之前确实是痛定思痛,觉得挖坟掘墓是大损阴德之事,造伪就不同了。
    这么蹲着一边吸着烟,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对于郑大庆来说,可不是什么享受,而是一种煎熬。
    他一本正经,脸上的表情更加苦大仇深,“你是不干土夫子了,但是你带着全村改行造假,把现在的古董行业弄得乌烟瘴气,听说连一些知名的行家都能看走眼,这是不是就有点过分了?”
    十来年了,周新刚还从来没有找他办过一件事,郑大庆很重视,他猫腰凑到车灯前展开纸条。
    他们祖祖辈辈都是靠着挖坟掘墓过活的,两年前被周新刚抓了之后,便“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带领全村人换了行当。
    要知道对方可是临城警察局第一大科的科长,妥妥的实权人物,岂是他一个小老百姓敢惹的?
    “周科长,我的科长大人啊!”郑大庆打量着周新刚的脸色,小心翼翼地低声开口,“周科长,您就别作践我了,我郑大庆几斤几两自己不清楚吗?您是不是最近手头紧了?”
    周新刚随即递过来一张纸条,郑大庆接过来,早年他上过前清的私塾,认字儿。
    郑大庆一百二十个不相信:“周科长,您要是想跟我说话了,派人知会我一声不就得了,何必大老远地跑到溪水村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呢?”
    原因很简单,周兴刚不修边幅,懒散而邋遢,这才让众多慕名而来的的女性望而却步。
    大哥这一支就这么一根独苗,看到侄子中枪,郑大庆当时腿就软了,噗通一声跪到了地上。
    郑大庆的脸上丝毫没有感到惊讶,似乎早就猜到了这样的结局。
    但是,心中对周新刚的那份敬畏却随着岁月的流逝与日俱增。
    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点就是在一座古墓的盗洞口,郑大庆灰头土脸地从盗洞口钻出来,就看到了一个歪戴大盖帽的年轻小警察,而他留在洞口把风的侄子被这个警察用脚踩着后脑勺吃土。
    深更半夜又是放枪又是放炮,把整个村子搅得鸡飞狗跳的,就是为了跟我叙旧?
    尝到甜头的他,决意将村里人带到“正路”上来!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而且做的一丝不苟。
    那种表情,看起来说不出地好笑。
    求我办事,鬼才信呦!
    郑大庆堆着笑容:“周科长,求字可不敢当,有什么事你尽管吩咐!”
    怪不得周新刚阴魂不散,自己一回家摸了过来,原来是怀疑自己盗了那座大墓。
    这可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哪怕是他死了进了棺材里,一辈子积攒下的那些钱财带不走,身上这盗墓贼的臭名声也是扔不掉。
    此时的郑大庆脑袋一片空白,不知该怎么和周新刚解释。
    一日为贼,终身是贼,这可如何是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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