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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前尘往事

    1913年,初冬。
    这是一个阴沉沉的早上,上海火车站前人头攒动,空气里充斥呛人的烟火和食物的香气。
    袁康穿着半新的棉袄棉裤,挎着包袱,跟着师父和师叔走在月台上。
    今年十岁的他打小就比同龄人高半头,自打进了师门,吃得饱穿得暖,不光个头猛窜,身架子也壮实了许多,看着就像十二三岁的少年。
    袁康一双星目精光湛湛,似有火苗跳跃。他跟在师长们身后,一路左右观察,机警灵敏,如一头忠心的狼犬。
    难怪千影门的掌门曹震云一下就把他从一群孤儿里选了出来,还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火狼”。
    今年是袁康入师门的第四个年头,在师门里的排名已从最初的末尾爬进了前十。排在他前面的师兄,年纪都比他大一截,更衬得他前途无量。
    所以曹震云这次和师弟出门办事,没选其他年长的徒弟,只带了袁康这个半大的孩子跟着。
    近日华东地区全面降温,人人都呼着一口白烟。早餐摊子,缓缓驶进站的列车,全都在冒白气,视野里一片模糊。
    对于贼来说,这是个十分适合行动的时候。
    只是不说盗门魁首曹震云,或者他师弟马西江,就连小小的袁康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近身的。
    可这一日,偏偏有一只瘦弱的小手伸了出来,摸走了马西江挂在腰间的一块玉。
    小手的主人见没有被发觉,又将目光放在曹震云身上。
    只是她这次没那么走运,手刚靠近,就被男人一把擒住。
    “咦?”曹震云发现自已拽着的是个约莫四五岁的小孩,见多识广的他也不禁睁大了眼。
    这个年纪的小孩,即便学会了行窃,光是靠近就会被发现,绝不可能摸到衣角了才被抓到。
    “你师父是谁?”曹震云问。
    小孩紧抿着嘴,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满是倔强和敌意。他的衣服不算破旧,可从头到脚都脏得不像样,瘦得像只没断奶就死了娘的小猫。
    帮派里的孩子,哪怕假扮成乞儿去行窃,也不会狼狈成这样。这孩子的来路有点蹊跷。
    “怎么撞到祖师爷手里了?”马西江笑呵呵,“这么小的娃娃,身手倒是不错。”
    袁康从小孩身上搜出了马西江的玉佩,捧到他跟前:“师叔,这是您的。”
    被这么小的娃娃偷了,马西江这下笑不出来了。他嘴角那一颗标志性的黑痣上,几根长毛抖了抖。
    “这小东西,有两下子。”曹震云冷笑,“要不是他不懂得收手,偷到我这里,早就得手跑掉了。问你呢!你是哪家的?从哪儿学来的手艺?”
    曹震云把小孩拎了起来。
    孩子如被拎起后颈的野猫,拼命挣扎,一口咬在了曹震云的手上。
    袁康见状暗道不好。师父脾气不好,最讨厌别人反抗他。
    可这时已迟。曹震云勃然大怒,将小孩重重丢开。
    几岁的孩子怎么能和一个成年男子对抗?孩子小小的身躯像个破布娃娃一样飞了出去,落在台阶上,霎时没了动静。
    “哎呀!”马西江不禁跺脚,“师兄,你这脾气……康儿,你快去看看!”
    袁康匆忙跑了过去,把那小孩抱起来。
    孩子双目紧闭,一道血迹从额角的发际线里流了出来。
    袁康探了探孩子的鼻息,松了一口气,把孩子抱了回来。
    “师父,他受伤了。”
    马西江心疼:“这么好的苗子,可别摔坏了。”
    “死不了的。”曹震云用帕子擦着手上的牙齿印,“带上吧。待会儿找列车员要一点药。”
    列车员正吹着口哨,催促乘客上车。
    浓浓白烟中,袁康抱着轻飘飘的孩子,跟在师长们的身后上了车,进了包厢里。
    他打开包袱,取出自已的棉衣给这孩子换上。
    “啊……是个女孩儿!”
    “多好呀!”马西江顿时笑着打趣,“老天爷给康儿送来一个小师妹,将来没准还会成为你的小媳妇儿。”
    袁康用棉衣裹着那小孩,把她瘦弱的身躯搂进臂弯里,眼底流露出一丝欣喜和腼腆。
    曹震云摸了摸小女孩的手和胳膊,满意地唔了一声。
    “回去后,就说她是我的侄女。”
    他回想着女孩先前的表现,和她那双猫儿似的双眼,补充了一句。
    “就叫她……玉狸吧。”
    1929年,1月。
    宋绮年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天空由墨黑转为深蓝。邻居家的灯次第亮起,卧室门外也传来柳姨和四秀走路的声音。
    闹钟走到整点,刚刚发出“嘀”一声铃声,便被按了下去。
    宋绮年起身,在床沿坐了片刻,这才站起来。
    柳姨正把早餐端上桌,就见宋绮年打着呵欠走下楼。
    这姑娘两眼浮肿,面色苍白,走路像在梦游。
    “昨晚又忙到几点才睡的?”柳姨一见她这样子就来气,“我早就说了,要不少接点活儿,要不就再请个工人。”
    “不是说了年底不好请人吗?”宋绮年喝着豆浆,“明天就是服装展了。要是反响好,过完年我一定再请两个人,没准还会找个正经铺面呢。”
    “心思都在生意上。”柳姨把两个生煎包子夹进宋绮年的碗里,“我只是你的管家,照理没资格催你的。可是你眼看着一年比一年大,张家又指望不上了,总得抓紧时间找下家。衣服过季了都没人买,女人年纪大了也不好找合适的对象。”
    宋绮年倒也不厌烦,好声好气地问:“柳姨,女人嫁人是为了什么?”
    “为了有个家呀。”柳姨道,“有个男人给你遮风挡雨,嘘寒问暖,有事没事两人都能互相做个伴儿。”
    “行。”宋绮年点头,“我相信这世上肯定有这样的好男人。可我现在有你们呀。你们可以给我嘘寒问暖,给我做伴,我自已又能给自已遮风挡雨。”
    “我这把年纪了,还能陪你一辈子?”柳姨唾道,“四秀难道也不嫁人?”
    “我不嫁人!”四秀忙叫道,“我要陪着小姐一辈子!”
    “胡闹!”柳姨瞪了四秀一眼,又对宋绮年说,“你也别信她的鬼话。回头她春心动了,屁股一拍就跟那小子跑了。你怎么办?再找一群丫鬟老妈子,然后做个老姑娘?”
    “走一步算一步呗。”宋绮年从来不把话说死,“我想找的不光是一个丈夫,更是一个人生伴侣。我们的思想能凑到一块儿,理想得一致,情趣也得对得上。这样,几十年的日子才有可能一起走下去。我不凑合!”
    “那更得抓紧了!”柳姨语重心长,“世人的眼睛都不瞎。好男人就像那刚出锅的大肉包子,大伙儿排队等着抢。别等你终于找到那个人,人家早就做了别人的丈夫,孩子都生了一窝了。”
    “那就是没缘分。”宋绮年一派淡然,抖开了报纸,“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
    “少扯这些。”柳姨抱怨,“你现在年轻,身强力壮,朋友多,只想着玩。回头朋友们都成了家,就你一个人,你就知道什么是孤单了。”
    宋绮年笑:“我认为最可怕的孤单,不是一个人生活,而是和满屋子的人在一起,却没一个人懂你。”
    柳姨想反驳一句“你很难懂吗?”,可转念一想,宋绮年特立独行,寻常人确实难懂她。
    人生在世,知已最难寻。宋绮年偏偏要以知已做伴侣,可不是给自已找难题?
    “谁能懂你呢?”柳姨嘀咕。
    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打断了柳姨的愁绪。
    “谁呀?这大清早的。”
    宋绮年眉心微皱,心里隐约有数。
    果真,四秀接听电话,扭头对宋绮年道:“小姐,是傅先生的电话。”
    宋绮年正想寻个由头拒接,四秀道:“傅先生说有急事,一定要您来接听。”
    宋绮年做了一个深呼吸,不得不接过了话筒。
    傅承勖的语气如平时一般稳重:“宋小姐,我知道你现在最不想听到我的声音。我来电是想告诉你,孙开胜的案子有重大进展。就在刚才,郭仲恺派人把孙开胜的管家逮捕了!”
    孙开胜的葬礼在两日后,此刻棺木还停放在家中,每日都有宾客上门祭拜。
    孙开胜的那个管家在男主人死后迅速向孙大太太效忠,做了她的走狗,在孙大太太洗劫小公馆时贡献卓越。
    只是前一日才立功,次日天还没亮,就被巡捕抓走了。
    孙大太太起初以为是孙开阳那边搞了什么鬼,立刻拨了一通电话把小叔子骂了个狗血淋头。
    孙开阳很有耐心地等大嫂骂完,才慢悠悠道:“大嫂,一人做事一人当。这事绝对不是我做的。我对付一个奴才有什么意思?我估计,这事和大哥的案子有关。”
    孙大太太有些不安,约束下人们不准讨论此事。
    没想还不到中午,巡捕房的人又上门了。
    这一次,郭仲恺竟然亲自来了,十分客气地表示想和孙大太太谈一谈。
    孙家此时的客人不少,纷纷侧目,交头接耳。
    孙大太太说是长房长媳,可毕竟是个字都不识几个的小脚妇人,遇到大事就慌了神。
    她由长子和儿媳陪着,又请来了一位孙家老叔公,再加上一个硬来凑热闹的孙开阳,一行人在书房里招待郭仲恺。
    郭仲恺开门见山:“孙夫人,您的管家刘福东已向我们坦白,是他指使他的女儿刘氏从药贩子丁某处购买了一瓶甲基安非他命,用于给孙开胜上校投毒。药贩子也已指认出了刘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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