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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不知多久,才幽幽的叹了口气。
    她当然知道这盒子代表着什么,此刻,这只与其它所送之物相比,并不算贵重的盒物,在她手里有些重若千斤。
    在她的潜意识里,这个一夫多妻,连妻子都不过是份职业的朝代,她对任何男人都不必付出,也不值得放任何感情,因为有着合法的第三者,第四者,甚至第五者,若干。
    一旦爱上即是伤害。
    人生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又是这份不知能活多久的身体,何必呢,何必跟自己过不去。
    她逃出来,原只是想寻一处幽静无扰之地,安稳的生活,不必忧愁高门的众多琐事,闲时赏梅养菊,困时伏枕酣睡,兴致起便抬笔作画,扬扬散散,晨夕更替,足矣。
    可是,到底还是天真了些,这个愿望竟比登天还难,恐怕只存于世外桃源中了。她还是依靠了男人,靠着他的羽翼,得了现在这样一席喘息之地。
    而更令她心念摇动的是,在她以为的还要早的时候,一颗心就已经不知不觉的落陷了。
    喜欢上一个人,实在太糟糕!在她意识到的时候,这份喜欢,即甜蜜又痛苦,可是,她的心又太累了,檀府时担惊多少年,如今人便如心一样,飘浮不定,浮萍无根。
    人最痛苦的不是斩掉头颅的那一刹那,而是那柄悬于头上,迟迟不落下的刀,一悬十几年之久。
    所以,她心里极其渴望有那样一个令她安全的人,有那样一份能让她留恋依赖的温暖,她实在不安太久了,太需要这样安定的生活。
    可如今心里有多甜蜜,多喜欢,对未知的未来就有多恐惧,多无助,因为无论身份还是其它,都有太多可以催毁这份感情的漏洞。
    她想到自己托远在京城千里之外的徐锦所行之事。
    那个未曾谋面,不到三十便香消玉殒的母亲。
    及那些大夫看向她时,眼中的怜悯,现在想来,恐怕董氏早早便知晓了吧,当年对她的忍让,又何曾不是心知她会如她那个短命娘一般,活不了多久……
    再想到谢承祖,与眼前这只盒子……
    檀婉清一时间只觉的头疼欲裂,心口恍恍不安。
    第八十一章
    早春三月,寒冬还暖,城池内外放眼望去一片嫩绿之色,路边的杨柳枝也泛起了翠绿,北城的一处宅院里,黑枯的桃树上,一夜间突然冒出许多只粉色的花苞,待几缕春风吹过,枝头上初初迎风绽开了三两朵。
    有一枝,竟然调皮的探进了撑开的纱窗内,枝头正半开了两朵,似乎要向屋内的人展示着自己俏丽的风姿般,随着吹进窗内的风,而轻轻颤动。
    一只素指抚了抚面前粉色花苞,并拨动枝桠,让整枝花跟着摇摆起来,然后指着那只枝桃花,回头对着旁边正伏案盯着看的六岁小童道:“你既然喜欢,便画上一画吧。”
    听着话,六岁小童手里的笔滚落在案上,眼晴果然落在那枝摇来摆去的桃枝上,呆呆的一动不动,仿佛能把那枝未来的花苞看开了一般,着实有些傻,而笔上沾得墨汁淋到了纸上也不自知。
    旁边瑞珠怕弄脏了炕席,要上前打理,被檀婉清对她摇了摇头。
    离年已过月余时间,福荫每日随她上下学堂,也习惯跑到她堂上等下学,他的存在感很低,每次都都会跑到一个别人看不见的角落里,自己一个人乱写乱画,可是时间长了,在见到许多小童都在临摹一些有趣的图画,姑姑也每每细心教授她们各种画技笔法,一个月的时间,他终于开始将只沉浸在自己世界的注意力,放到了檀婉清身上,可是檀婉清从来不教他。
    她只会看,却不会出声纠正对错,可是他看到她在课上反复纠正了几个女童握笔的姿势,他开始看向自己的手。
    檀婉清见到他拿笔的姿势已从握拳头改为五指执笔,倒也不枉课上时,她反复的出声纠正其它小童的笔法,的确,执笔无定法,不过正确的执笔法,也是古人千百年总结而出,尽管五指没有三指来得灵活方便,却也尚可,相比拳握也能免在最初习画时少走许多弯路。
    福荫毕竟与普通小童不同,他若不想习得,便是在他耳朵说上许多遍,他也会自闭耳朵,若惹得他生厌,只怕要适得其反,只有他自己愿意从内心走出来,主动有学习的*,才会真正接受外界给与的信息,甚至与人交流。
    一开始,是万万不可强迫他的。
    所以,檀婉清对福荫一直以慢慢引导为主,甚至到现在,纸张浪费了一大箱子,却没有教他哪怕一个基础笔法,全靠他自己的悟性。
    作画一行,最难的从来不是什么繁杂的画技与手法。
    什么三面五调、石分三面,树分四歧之类,不过是些口头表诉与理论,靠这个东西来拼凑出一幅画来,不过是思而不悟,徒有所谓的画技而无生机与灵魂罢了。
    真正难的是,能够观物而画,能观天地之万化,能够灵感充沛,随时随地触发,犹如禅宗的“顿悟”,只有这样才能够将其最核心的东西了成于胸,然生于笔
    所谓的那些外枝末节的一切技艺,不过是锦上填花,那才是灵魂最原始的,最精髓的东西,也是天生自带的天赋,很难表诉,往往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至于远近,高低、明暗诸笔法,人人可学的,这也就是自古学画技的人那么多,可最终能够成就大师级,却少之又少的原因。
    福荫的专注力远超一般孩童,眼神直直的盯着那枝花,随着来回摆动,待它停下来,又伸手去拨,然后继续看,在瑞珠眼里,这举动可不就是个傻的,怪不得学院里的书童暗地里都叫他傻福傻福,看他这傻劲儿和呆模样,诶,当真跟谢大人不一样。
    谢大人虽然出身不好,可人生的却精神,不仅身材魁伟双臂修长,马上一□□术使得更是骁勇无比,军中无人能及,便是放在京城的羽林军里,也堪称军中翘楚,可惜了,他弟弟竟是这般呆痴,看朵桃花居然看了半个时辰……
    瑞珠心道,小姐大概也是看在谢大人的面子上,才肯教的吧。
    边想边摇了摇头,放下茶壶去厨房拿下午茶点。
    最近小姐的口味由甜转咸,肉也食的多了些,瑞珠挺高兴的,且瞧着小姐的样子,竟然又丰润了一圈,气色也好看的多,瘦的露了尖的下巴也还成以前的鹅蛋脸。
    厨房里正月正在收拾,瑞珠走进去,打开放在墙角的大坛子,里面是用酒蘸椒盐,加入蒜酱桂姜蒸炙入味,再淋上些许蜂蜜滚上芝麻,烘干炮制成的鹿肉干与羊肉干,不止小姐喜欢,谢大人也爱吃,前几日着实做了不少,现在已成了小姐每天必备的零嘴与茶点。
    十三岁的正月跑过来帮忙,瑞珠边摆着盘子,边让她再多拿些,小姐最近食量渐大,十块八块的可不够吃,正月取肉的时候,瑞珠还打量了下,这段时间胖的可不只小姐一个人,要说起变化,谁都没有正月变化大,谁能想到当初领进门头发枯黄枯黄,瘦得跟纸片似的小丫头,竟然出落的水灵灵的,生了肉的脸上,是正宗的大眼晴瓜子脸红嘴唇,与原来比就跟两个人似的,再配上刚做好的春衫,土妞竟也有了小家碧玉的样子了,瑞珠摸了摸自己又长了肉的脸颊,暗道再不能多吃了,否则她就真成了花旁边绿油油的叶子了。
    “瑞珠姐姐,凤梨糕用不用再拿些?”
    “那东西还要沾蜜糖,吃起来麻烦的很,小姐最怕麻烦了,别拿了。”
    瑞珠说完,又在肉干周围放上几颗腌渍入味,酸酸甜甜的梅子,可用来解腻。顺手拣了几块精致的芙蓉饼配上红红的玫瑰糖,再让正月拿上一碟福荫爱吃的卷糕炸果子,这才回了东屋。
    回去的时候,福荫终于不再看那枝桃花,再度开始“霍霍”起纸墨来,对瑞珠来说,福荫的那些画就是鬼画符,也不知小姐干嘛看得那么仔细,她倒是没有像正月,每次收拾纸墨时,心疼的脸抽抽的模样。
    福荫“糟蹋”起笔墨是非常快的,两刀纸不够他“挥霍”一上午,一盒子上好的墨用不少半个月就光了,现在好多了,不似以前弄的手脸衣服全是,但见他手里那个饱蘸墨汁笔,瑞珠还是心惊胆颤的,生怕他就那么甩出去,一笔墨汁淋得到处都是,不过还好,他只对墨淋纸上有兴趣,其它地方看也不看。
    瑞珠将点心放在一张矮脚小茶几上,端到檀婉清旁边,檀婉清正拥被倚枕,半坐半卧的看着手里福荫已“糟蹋”完的几张纸。
    瑞珠端了花茶放到案几上,“小姐,吃点东西吧。”说完还伸头看了看小姐手上的纸,见着上面乱七八糟的,不由吐了吐舌,画得那是什么呀?黑秃秃的哪像是桃花,也亏得小姐还看得那么仔细,难道还能看出桃花来?
    檀婉清还真有些饿了,擦干净手,取了一片五香肉干放进嘴里,以前怎以不觉得肉干这么好吃呢,配着解腻的梅干与花茶,别有一番滋味。
    “小姐,要不要叫福荫……”望着在案上闷头一本正经的“糟蹋”纸墨的谢福荫,瑞珠道。
    檀婉清摆摆手,“先放着罢,待他饿了,自然会吃。”说完想到什么,又道:“厨房可有鲜肉,有的话,晚上便做些炖肉来吃,正好可给福荫补补身子……”
    瑞珠看着自家小姐光线下皮肤雪白如覆一层薄膜般的亮,可见气血也相当之好,与这些日子胃口好不无关系,她心下是高兴不已的。可是,又突然间觉得,哪里不对劲儿了。
    小姐以前没有这样好胃口,现在不仅将以前茹素的习惯丢的半点不剩了,胃口也好到让人吃惊,想吃的东西竟与以前大相径庭,让她都明显觉得异样了。
    可是,转念一想,谢大人经常在这里儿吃用,因着他的关系,桌上的肉食与寻常百姓家的菜肴也多了起来,小姐说不定随了大人改了口味呢,不都说什么近朱者赤,她这么一想吧,也觉得可理,小姐能改掉以前挑食的习惯更好不过了。
    这般念头在脑子里倒腾了一圈,立即笑着道:“有的,前儿个大人让人送来的半头羊,还未吃完,给小姐炖一盅珍珠羊肉汤吧,厨房还留了条羊脊骨,我让正月把骨头砸碎了,取出汁来,再给小姐熬一小锅羊脊骨粥。大人可说了,让我平日给小姐多熬一些骨头粥,可益阴补髓,对小姐的身体很有好处。”
    檀婉清嘴里早就泛起了口水,急忙打断了她:“好了,去做吧,若做的好,你与正月都有赏。”现正值桃花三月时节,早到了脱棉衣的时候,正月与瑞珠都是花骨朵般的年纪,檀婉清这屋子里的东西虽不比以前丰厚,可橱柜里着实堆满了些绸缎布匹,其中不乏些橙黄粉红颜色鲜嫩的料子。
    她也早瞧着瑞珠每次开橱柜时,正月快挪不动羡慕的眼神,十几岁的女孩子哪个不爱俏,何况料子实在多到她根本穿不完,正好分与她们做着玩罢,做来春衫夏装扎绢花绣丝帕皆可。
    瑞珠早就被赏的皮条了,反而没有小姐喜欢吃她做的东西来得高兴,何况她自己本身就是个吃货,一提吃的自然欢喜,当即诶了一声,又高兴的道:“那我再给小姐做道萝粉鱼头豆腐汤,午后才从市集买来的新鲜鲫鱼,熬豆腐汤最鲜嫩了。”说完也不等檀婉清说话,便急忙下了地,转身出了屋。
    檀婉清摇了摇头,又伸手去拿肉干放入口中,不知是否课堂太累,时常觉得腹中空落,随着谢承祖的口味儿,吃了几回肉干后,倒觉得滋味不错,又十分耐饥,如今已经成了她上下学堂最常吃的零食,连口味都做出几种来。
    她一边看着手里的纸张,一边尝着肉铺,不知不觉竟然空了盘子。
    待到瑞珠将厨房肉与粥炖上,让正月看着火,准备进屋收拾桌子的时候,福荫终于“糟蹋”完了,正坐在小案子边儿,吃留给他的土豆条炸果子,嘴巴吃的一圈渣渣。
    而小姐正坐于案边,一张张翻看着。
    “福荫画出桃花了?”瑞珠过去给福荫擦了擦手脸。这谢家的小二爷虽不说话,其实有脾气呢,他不在意的人,连眼神都不给你一个,可气人,瑞珠照顾他这么些天,也没得他一个亲昧,倒是小姐很少与他亲近,眼神这会儿却巴巴的瞅着。
    瑞珠顺着他的目光,就看向小姐手里的纸,一指厚呢,“糟蹋”的可真不少。
    都是些黑压压的墨道道,也不知小姐专注的在看些啥?
    最后见小姐从中挑选,最取了其中一张,其它放了下来,赞道:“嗯,福荫这张画的极好!”瑞珠听着也随之探头看了一眼。
    “这……小姐,这画的什么?怎么一朵桃花都没有。”她也算跟着小姐许多年,见多了小姐的画儿,也有些眼界了,却对着小姐说的极好,摸不着头脑,在她看来,这就是张横横竖竖的道道,还有一滴墨不小心滴在了左下角,恐怕连张草图都不算,只能算作乱涂……
    檀婉清自然知道瑞珠的想法,对瑞珠笑了笑:“做画便如人身的骨肉,皮,无骨不成形。”说完,她抚过袖子,将这张草纸平铺于案,以镇石放于一角固定,然后伸手自笔筒中取了最细一只竹笔细毫,以笔尖蘸了点墨,开始在那已干了许久的墨道之上,在几处点了几点。最后,取来了颜料匣子,自其中拿出颜料块,刮下一点点与朱砂调配,调到最近乎粉色为止。
    檀婉清并没有在图上大为改动什么,她只是在其上以柔软优笔的线条,在点过墨点之上,勾出了几朵粉色含苞的花蕾,甚至不多,只有区区几朵而已,整张沉闷的墨条涂鸦,便瞬间活了起来,那滴墨甚至被改为印章,虽然福荫还没有什么印章可用,檀婉清只得随手画了一只。
    而在旁边一直看着的瑞珠,嘴慢慢张了开来,睛晴瞪了老大,好久没发出声音来。
    她哪里想到,一个六岁的小童,只看着一枝伸进窗来的桃枝,竟然画出了窗外一片密密的枝干,那些她以为乱七八槽的毫无美感的线条,如今竟然在纸中错落有致,粗中有细,横竖交错。
    小姐那几笔的粉色恰到好处的点缀最关健的地方,这些沉闷的线条就真如一夜春风吹来一般,整张画儿都活了起来,瑞珠终于眼熟了,如果没有窗子,这……这不就是窗外的那棵桃树吗?
    瑞珠看向已经不吃零食,不知什么时候,趴在案上眼晴亮晶晶看着小姐的福荫,眼神就像见着鬼了一般。
    第八十二章
    “未琢之玉谓之璞,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檀婉清伸手摸了摸趴在桌子上的福荫的头发,仿佛她手中这个小萝卜头,就是那块需要打磨的璞一样。
    檀婉清对福荫这个张画儿,很满意,拿在手中看了又看,琢磨一番,又在唯一朵开着的桃花处,墨点了两只俏皮灵活的小蜜蜂,然后吹干了墨汁,将画小心递给瑞珠,道:“今夏的纱扇图案,就用这副采蜜图,将福荫的字绣在上面,多绣上几把,我要拿去送人。”书院的宋夫人与两位女夫子,可各送上一把,想到什么又道:“描拓下来的时候小心些,不要伤了纸,原图还是要给福荫好生保存着。”
    “放心吧!小姐。”瑞珠赶紧伸手接了过来,离这么近了再看,当真是副再贴切不过的采蜜图,原她还有点不相信呢。
    之前还觉得那些原本毫无关联的黑色道道,真的在小姐笔下,就那么点了几点描了几描,成了一副画了?
    实在太神奇!
    而且细看,这图案当真越看越耐看,这要做成圆扇,挑些颜色鲜亮的桃粉线,将桃花瓣的颜色点缀其中,当真是要让人惊艳的,可不就是副上好的扇面嘛。
    两人此时当然未曾想到,原本欣喜福荫天分的檀婉清随口那么一说,瑞珠听在心里又这么一绣,宋夫人再拿着扇子在卫安的几个妇人间一走动。也不知是否沾了桃花屋主的名头,还是当真应了春暖桃花景儿。
    卫安的一个夏天,突然疯狂的刮起了一阵桃花热潮,内宅女眷间开始流行起各种桃花的扇面,甚至于帕子、绣囊、腰带、罗袜,便是连首饰也带有桃花蜜蜂居多,连女子额颊的妆容都流行起桃花妆来,各大绣铺商铺抓住先机者着实赚了一笔,追着尾巴的多少也发了小财。
    所有图中,卖的最火的,当数福荫的采蜜图,它并不是所有桃花图中画的最好的,也不是最精致的,但图案简单,好绣又耐看,反而流传很广,连京城都有了这样的花样,也是檀婉清几人万万没想到的。
    檀婉清又在案上的字贴画本里翻了翻,拿出几张她平日随手画出的人物着衫样子,包括领口袖口与腰带的图案,皆重点勾出。
    “到了换春衫的时候,是该给你家谢大人也填补几件,就挑橱柜那两匹银灰色与黑色的锦织料子,你将领头袖口腰带处按着上面的样子先绣出来,再送到绣纺,黑灰两色各做一套即可。”檀婉清自己的针线不好,便也不露丑。
    瑞珠习以为常的接过来,她家小姐不仅画儿做的好,衣服样子与花样也都新鲜的很。早年在府里时候,两个庶妹做四季装束,哪次不是跟小姐要的样子,便是京城的名望贵女,着衣的风头也无不是随着檀府女眷衣着而变化的。
    京城数得上名头的几家绸缎布料商,无不对檀府趋之若鹜,每次拿到新到的各色绉纱软绸都要主动送上府任小姐挑选,价钱但凭小姐随意打发,甚至半卖半送。
    只因小姐挑选的颜色与花样必然当年内,卖的最火爆的布料,拿到了便可大量入货,保稳赚不赔。
    瑞珠翻了翻,内外衫,连靴子的样子都画了出来,正面侧面后右,包括配的衣饰与颜色,严谨内斂贵气,纹样质地考究,只需拿好尺寸,照着做便可,当即收好了。
    放好后,还忍不住笑着看向小姐,以前谢大人长年身着官服,常服也都是商铺临时买来现成的黑衣,亏得大人标准的衣架子,买了来也无需多改动,套上便能穿,但到底粗糙邋遢了些。
    哪如小姐为其搭配的色调,一样的暗色,黑银相搭,灰蓝互配,上身的效果立即不一样了,极显气势威武。并且,领口、袖口、腰带或直缀几处,都用相近的银线勾勒出繁复的花案,细节之处彰显贵气,说起来,这样一套衣衫,做起来比女衫还耗神些。
    总之在瑞珠心里,她家小姐就是厉害,总有化腐朽为传奇的能力。
    檀婉清若知瑞珠心中所想,也只能心虚的干笑一番,她不是无所不能的人,依仗着的也不过是超越这个朝代千年的文化,便是改动的衣饰纹样,也不过是当年为画技而揣摩了无数古今装束,记在脑中罢了。
    她清楚瑞珠的手艺,这丫头的绣工其实不错,只是平日在府里懒着动而已,绣个腰束领子还是可以的,但一人之力毕竟短缺,正月的绣工也是差了些,便索性让她绣出样子,送到绣坊让绣娘去做,若尺寸有不妥之处,拿回来再修改一番。
    瑞珠也不嫌麻烦,收了样子,晚上就打算睡前绣出来一条领子来,越是大族出身的贵族子弟,在衣着上越是讲究。什么人配什么马,什么官儿配什么衣。便是京城一小小内宅妇人,在着衣配饰花样上也极有说道,不能过更不能错,否则,轻则侧目轻视,重则累其兄父,全家人丢脸,甚至严重时问罪牢狱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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