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之后,他们赶到白檀山,先期派出的斥候送来消息,东部鲜卑诸部全军出动,总兵力约七万余人,前锋百战部落的一万余骑。
听了百战部落四个字,田畴就笑了。“看来鲜卑人内部的王位之争还没有结束,一有机会和王庭联手,弥加就迫不及待的赶来了。”
阎柔放声大笑。“赶来有什么用,等他的可不是魁头,而是我们。”
田畴一声叹息。“是啊,上次汉军出塞还是二十年前的事,鲜卑人大概已经想不起汉军是什么模样了。这一次,希望能让他们重拾对我汉军的敬畏。”
第1806章 田畴的心结
太史慈嘴角微挑。“子泰兄,鲜卑人的王位之争是怎么回事?”
田畴稍微解释了一下。鲜卑人原本并没有王位,不同的部落互不统属,有利则合,无利则分,互相争斗也是常有的事。檀石槐凭自己的强力获得了各部落的支持,组成东西万里的大联盟,又在弹汗山立王庭,鲜卑人这才有了王者的概念,也有了王位之争。
檀石槐有两个儿子。长子槐纵,性情肖似檀石槐,很年轻的时候就统兵在外征战。次子和连,武艺一般,却擅长耍弄阴谋,一直留守王庭,笼络了不少人。檀石槐死后,他就夺取了王位。和连能够得手,和槐纵长期征战在外,无暇关注王庭事务有关,也和鲜卑人刚刚有王位的概念,没有建立起长子继承制有关,当槐纵发现和连的支持者更多时,他也就很自然的放弃了。
但和连本人并没有檀石槐那样的能力,无法维护鲜卑联盟的存在,鲜卑人也没有什么忠诚的概念,和连继位的那一刻就有不少部落脱离了联盟,恢复了之前的独立状态。和连志大才疏,一心想继承乃父的功业,频频起兵攻击汉境,结果在一次战斗中兵败身亡。
和连死了,他的儿子骞曼还小,在此之前,槐纵也被和连逼死了,鲜卑的几个部落首领意见不一,有的支持骞曼,有的则支持槐纵的儿子槐头。弥加是东部鲜卑四大人之一,实力不弱,他一心想支持槐头继位,以便东部鲜卑控制王庭。
听完田畴的介绍,太史慈问了一个问题。“东部鲜卑之前不能干涉王庭的事务吗?”
田畴摇摇头。“鲜卑人立国不久,不知君臣之义,各部落对王庭只有贡奉、征战之责,其余的事都自行处理,不听王庭诏令,王庭在代郡以北的弹汗山,已属西部鲜卑的地盘,中部鲜卑犹可相联,东部鲜卑却被隔离在外,没什么机会影响王庭的决定。可是论渊源,鲜卑兴起于东部,东部鲜卑相当于鲜卑祖地,如今却被排斥在外,自然不服。”
太史慈微微一笑。“听起来,这有点像燕鲁等姬姓后裔被后起之秀欺负的意思啊。”
田畴眉心微蹙,面露不豫。“子义,此言不当。些许蛮夷之辈,岂能与我中原衣冠相提并论?”
太史慈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子泰兄,与中原衣冠相比,秦、楚皆是蛮夷,可是秦灭六国,楚又灭秦,汉则兴于巴蜀,据秦地而有天下,真要说起来,中原衣冠焉在?”
田畴哑口无言。
太史慈伸手拍拍田畴的肩膀。“子泰兄,吴侯志向高远,个人功业于他而言不过是道的第一重境界,他真正追求的是维护中原衣冠,以华变夷,而不是被夷人所变,让六国为秦所灭这样的事再也不会出现。所以,不论是鲜卑人还是乌桓人,又或者是匈奴人、羌人,也不管他们有君无君,想入侵中原,毁我衣冠,杀我百姓,我们都不会答应。”
田畴脸有些发烫。太史慈提到万里之外的羌人自然不是无心之言,正是对他刻意提及汉军的回答。天子迁都长安,引羌人入关中,颇有当年秦灭西戎,剑指中原之意,那天子是中原衣冠还是蛮夷之君?相比之下,孙策才是维护中原衣冠的人啊。
世道怎么会变成这样?田畴有些迷茫,一时没有了方向。
“伯温,你熟悉这弥加吗?”太史慈转换了话题,没有再逼田畴。这种事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要留点时间让他自己思考。
“略知一二。”阎柔说道,有意无意的瞟了神思不属的田畴一眼,嘴角微挑。田畴是幽州名士,他是流落于胡人之中的武夫,一向只有听田畴教训的份,没有和田畴辩论的资格。如今见田畴被太史慈难住,心里颇有些得意,就像是自己辩赢了田畴一般。
阎柔为太史慈解说了一下东部鲜卑的情况。东部鲜卑有四部大人,分别是弥加、素利、阙机和槐头。槐头是槐纵的儿子,年纪比较小,实力有限,素利、阙机不怎么看好他,但弥加有实力,支持他。如今弥加率部先行,很可能是想先胜两阵,占点便宜。
对鲜卑人来说,汉军不堪一击,唯一能够称道的就是军械。北疆汉军的装备虽然不全,却比鲜卑人强太多了。东部鲜卑远在塞外,与汉地之间还隔着乌桓人,工匠奇缺,铁器对他们来说是难得之物,有的人还在用石制箭头。这些年中原大乱,有不少百姓逃亡塞外,在鲜卑人的地盘上讨生活,鲜卑人才渐渐有了铁匠,能够打造一些甲胄、武器,可是总体而言还是比较简陋。有掠夺的机会,他们是不会放过的。
“吴侯麾下将士军械精良,闻名天下,想必弥加是冲着子义兄你来的。”阎柔笑道。
太史慈也笑了。“那我可得好好准备一下,不能让他们失望。”
阎柔大笑,公孙续也笑了,摩拳擦掌,要给这些鲜卑人一个教训。太史慈和田畴商量了一下,决定将计就计,利用弥加的轻敌心理诱击弥加,减少己方伤亡。田畴建议在索头水设伏。草原上行军离不开水源,弥加远来,肯定会在索头水休整一两天,补充饮水。
太史慈接受了田畴的建议,开始分配任务。他麾下有辽西新练的骑兵两千骑,公孙续统领的右北平骑兵三千骑,阎柔率领的杂胡骑两千余,还有刘备支援的两千渔阳突骑,由渔阳人阳猛统率。
根据各部不同的装备和战斗力,太史慈决定亲率辽西骑兵为诱饵,先行冲击弥加的大营,遇到抵抗后便退走,将弥加诱入伏击圈,再由阎柔、公孙续、阳猛三面合围。
阎柔表示反对。“都督,不是我怀疑你的能力,而是你对地形不熟,之前也没有与鲜卑人交过手,未必能把握分寸。不如由我来做诱铒,先立点功劳。”他抬起手,示意太史慈不要急。“就眼下的诸部来说,辽西骑兵装备最好,渔阳突骑也是当之无愧的精锐,白马义从更是闻名天下的骁骑,则你们三部负责攻击,必然是攻无不克,我麾下骑兵的优势在于熟悉地形,也清楚鲜卑人的作战方式,逃跑更是拿手好戏,攻坚也许不如诸位,诱敌却是再合适不过。”
公孙续和阳猛低着头不说话。他们从小生活在幽州,很清楚诱敌这种事听起来简单,实际上很难。骑兵冲锋时如果把握不好分寸,冲得太猛了会与敌人纠缠在一起,无法脱身,冲得太浅了又起不到激怒敌人的作用,万一控制不好,诱敌变成了实战,很可能就是全军覆灭。公孙续有自知之明,不敢冒险。阳猛则早得刘备吩咐,他是来助阵的,跟着捡点便宜还行,让他充当主力,他是坚决不干的。
太史慈看向田畴,田畴说道:“我觉得伯温所言有理。”
太史慈没有勉强,接受了阎柔的建议。
……
索头水。
弥加轻踢战马,冲上了一旁的缓坡,极目远眺。
刚刚下了一场大雪,群山被大雪覆盖,白茫茫一片,在阳光下亮得有些刺眼。弥加眯起了眼睛,视线沿着隐约可辨的山脊缓缓移动,心情有些抑制不住的激动。
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如果能把握住,不仅可以将槐头送到弹汗山,还有机会将三郡乌桓一口吞下。这些忘恩负义的东西,自从檀石槐死后,他们就不听鲜卑人的号令,还帮着汉人作战。如今蹋顿死了,三郡乌桓成了一盘散沙,正是收拾他们的时候。
征服了三郡乌桓,鲜卑人就可以进入富饶的汉地,不用在风雪中苦熬了。檀石槐一辈子未能实现的愿望现在终于有机会实现了。完成了这样的伟业,谁敢再说我只是檀石槐的狼犬?
悠长的号角声响起,骑兵们纷纷勒住坐骑,放慢速度,沿着河流散开,战马要喝水,人也要洗把脸,各部在指挥的位置立营,准备休整。离白檀山只剩下一天的路程,他要养足精神,不能让柯最、慕容风那些人看扁了自己。
当然,最好是能抢在他们到达之前先杀入渔阳。渔阳有铁,渔阳太守刘备又擅于经营,麾下将士的装备冠于幽州诸郡,如果能得到一些甲胄、武器,自己的实力又将有明显的提升。至于右北平的公孙续和辽西的太史慈,那就更不用说了。一个是没长大的小子,一个是来自中原的汉人,他们哪是自己的对手。
要顾忌的倒是阎柔。袁谭的使者说,刘和死后,阎柔等幽州人和袁谭断了联系,反而成了刘备的帮手。这个说翻脸就翻脸的无耻汉人,这次非杀了他不可。
弥加正在畅想未来,忽然听到远处有急促的号角声响起。他皱了皱眉,转头向号角声响处看去,只见数骑沿着山谷奔出,一边急驰一边吹响号角报警,同时举起手中的红旗猛摇。在大地的映衬下,象征着敌袭的红旗分外刺眼。
张加吃了一惊,目光向骑兵身后的山谷看去,正好看到一队骑兵从山谷里冲了出来,冲在最前面的是一群衣甲鲜明的骑兵,簇拥着一面大旗。
弥加认识这面大旗,这就是他刚刚想要杀死的汉人:阎柔。
第1807章 阎柔冲阵
“加速!加速!”阎柔举着手中精钢打造的长矛,连声大呼,不如此,无法表达他心中的快意。
看到弥加的羊皮大纛出面在那个山坡上时,他就知道自己赌赢了。鲜卑人愚蠢而骄狂,他们的思维简单得让人不敢相信。行军之际,弥加还是没有任何应有的警惕,只当作平时转移牧场。将骄兵惰,他麾下的士卒也轻忽得令人发指,斥候懒得爬到高处细看,策马而行,随便看一看就算过去了。在他潜伏的时候,至少有三拨斥候从他面前百步余经过却没有觉察到他的存在。此刻数千骑兵分散在河谷间,饮马洗脸,有的人甚至解下了马鞍,等着扎营休息,根本没有作战的准备。
将骄兵惰,自寻死路。
千余精骑沿着山谷飞奔而出,汉胡骑士兴奋的呼喝着,舞动手中的战刀,骑射好的拉开弓,搭上箭,向两侧目瞪口呆的鲜卑人进行射击,羽箭离弦而去,溅出点点血花。
鲜卑人根本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看到奔腾而来的汉军骑士,他们愣在原处,不知道该怎么办。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在草原上看到成建制的汉军骑兵了,年纪轻的甚至不知道汉军也曾有进入草原作战这样的事,突然看到这些多人,他们手足无措。
是该上前厮杀,还是该暂避一时?听说汉军软弱可欺,只能躲在长城、要塞后面死守,从来不敢野战,击败他们应该不难。可是这些骑兵杀气腾腾,甲胄鲜明,又像是不好惹的样子,而且他们已经开始冲锋,贸然冲上去只怕占不着便宜。
在鲜卑人犹豫的时候,阎柔已经率部杀到,他身上穿着太史慈赠送的精甲,手中拿的是太史慈赠送的精钢长矛,身边是一百装备了新式甲胄武器的亲卫,再看看那些装备简陋得像乞丐一般的鲜卑人,他心里平生一种自豪。
些许蛮夷,也敢来挑战我大汉威严?今天就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华夏衣冠。
“杀——”阎柔热血沸腾,精钢长矛斜斜前指。紧随其后的传令兵再次吹响号角,发出攻击的命令。
亲卫骑拥着阎柔率先入阵,精钢打造的长矛刺出,将贸然冲上来或来不及逃走的鲜卑人挑落马下,锋利的矛头轻而易举的刺破了鲜卑人的皮甲和胸膛,从前胸入,后胸出,鲜血飞溅。
队列中的骑士松开了弓弦,射出了一枝枝羽箭,射向二三十步外的鲜卑人。不少鲜卑人中箭,倒在河水中,鲜血汩汩流出,染红了清澈的河水。
阎柔等人就像一柄锋利的巨剑,刺入鲜卑人的大阵之中,所到之处鲜血飞溅,人仰马翻。阎柔率领亲卫骑攻坚,后面的骑士则用手中的弓箭和战马任意杀戮,将被阎柔等人冲乱了阵型的鲜卑人杀死。鲜卑人本来就没有准备,面对快马利刃,他们没有任何还手之力,就连逃跑都来不及反应。
转眼之间,阎柔突进大阵两百余步,杀死两三百人。
远处的鲜卑人看到阎柔的战旗迅速接近,纷纷跳上马背,向两侧逃跑,但他们的前面是索头水,虽然不深,却极其寒冷,冲入水中的人和马都被刺骨的河水冻得叫苦不迭。后面是不断涌来的同伴,想退也不是易事,挤作一团,更多的人选择了沿着河流向前逃跑,浑不管前面越走越窄,就是死路一条。
弥加立马高处,看得真切,又气又急。他很想沿着山坡冲下去,截断阎柔的队型,可是他又没有足够的把握。阎柔沿着索头水冲过来,身边就是冰冷的河水,他借着坡势是可以迅速加速,可是加速之后如果不能及时减速,他很可能会直接冲进河里。
更让他不安的是阎柔展现出的气势。
阎柔的位置很好认,有大纛,有那一群穿着精甲的亲卫簇拥着,阎柔就像黑夜里的火把无法忽视。可是与大纛和精甲相比,这些骑士的杀气更加强烈,即使隔着两三百步也能感受得到。看着部落里的勇士被他们杀死,没有还手之力,弥加感觉到一阵强烈的不安。
恍惚之间,他想起了二十年前那一场恶战,想起了那些濒临绝境,饿得脱了形依然号呼酣战的汉军骑士。鲜卑人在檀石槐的指挥下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但他们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就连檀石槐本人都受了重伤,久治不愈,几年后便英年早逝。
弥加紧紧的勒着手中的缰绳,屏住了呼吸。
阎柔策马奔到坡下,勒住坐骑,奔得正欢的战马人立而起,前蹄腾空虚踏,迎风长嘶。阎柔双腿夹着马腹,手中长矛直指坡上的弥加,厉声大喝:“弥加,来战!”
弥加隔得比较远,听不清阎柔的邀战,但他看得懂阎柔的意思,勃然大怒,真想踢马冲下山坡,与阎柔一较高下,但他很清楚,这个汉人不仅狡猾,而且武艺不弱,单打独斗,自己未必能胜。与其冒险,不如凭借兵力优势杀死他。
“吹号,围攻阎柔!”弥加厉声喝道。
号角声响起,更多的鲜卑人开始集阵,阵型已乱的骑士向两侧避让,为远处的骑士让开冲锋的通道,数百骑士在几百步外立阵,开始加速,向阎柔冲了过来。
阎柔哈哈大笑,冲着弥加举起左手的小指,拨转马头,向远处的鲜卑骑士冲了过去。
弥加看懂了那个手势,气得血往上涌,原本白皙的脸涨得发紫。他恨得咬牙切齿,目不转睛地看着相向而驰的骑士,期盼着这些鲜卑骑士能够击败阎柔,砍下他那根嚣张的手指。
阎柔踢马飞奔,放平了手中的长矛。最近这几个月,他与关羽、太史慈朝夕相处,常常在一起练习武艺,受益良多,虽然还不足以和关羽、太史慈放对,却也足以傲视群雄,根本不会将这些鲜卑人放在眼里。
“嗖嗖嗖!”对面射来数十枝羽箭,鲜卑人的射手开始发起攻击。
“举盾!”阎柔厉声大呼,举起了骑盾。这种圆形的钢制骑盾既结实又轻盈,并不比普通的皮盾费力。盾刚举起,羽箭便到了,射得骑盾“叮当”作响,还有一些箭矢射中了阎柔等人的战甲,大部分箭矢都被战甲弹开了,只有少部分箭矢射个正着,嵌入甲板之中,却没能造成真正的伤害。
亲身体验了新式战甲的坚固,阎柔等人心中大定,再次加速,悍然冲向鲜卑人。
“杀!”阎柔怒吼着,长矛挺刺而出,挥舞着战刀迎面冲来的鲜卑骑士避让不及,被一矛刺中胸膛,摔落马下。阎柔抖动长矛,划了半个圈,格开一柄长矛,再次刺入另一个鲜卑骑士的咽喉。眼前寒光一闪,阎柔眼角余光看到一道刀光,立刻耸起肩膀,夹紧了脖子。
“嗞啦——”一声刺耳的摩擦声,鲜卑骑士手中的战马从阎柔的肩甲上划过,擦出一溜火星,在战甲上留下一道口子,却没能伤着阎柔。鲜卑骑士目瞪口呆,还没反应过来,阎柔抢圆长矛,狠狠的砸在他的脖子上。
阎柔扭头看了一眼肩甲,哈哈大笑,这种以大片甲叶组成的新式战甲就是好,大量的弧形不仅能让战甲更贴身,还有化解攻击的作用,除非对方攻个正着,否则很难造成真正的杀伤。
“太史子义够义气!这样的宝甲真是千金难求。”阎柔兴奋难以自抑,大叫一声。
“校尉说得没错,这些甲真是太好了。”一个亲卫兴奋的叫道,他满身是汗,却没有一滴是他自己的。他的甲胄上也添了几个刮痕,看得出对手都是想取他性命的,却被甲胄挡住了。
“杀!”阎柔举起长矛,向前一指。
“杀!”亲卫们轰然应喏,再次催马向前。
两军相遇,一瞬即分,阎柔等人凭借身上的坚甲和手中的利刃,杀得鲜卑人人仰马翻,发起冲锋的鲜卑骑士伤亡过半,大惊失色。阎柔突破了他们的阵势,见远处又有鲜卑人集结,不再恋战,拨转马头,开始撤退。从弥加所在土坡前经过前,他再次举起了左手小指。
他身边的亲卫也不约而同的举起小指,发出一阵哄笑,拥着阎柔扬长而去。
弥加气得眼前直冒金星,下令追击,一群骑士沿着河谷追了过去,留下狼藉的战场。倒地的鲜卑骑士至少有五六百具,受了伤的更是不计其数,而汉军骑士的遗体却屈指可数,在无数遗体中,有一具非常显眼,身上的甲胄说明他是阎柔身边的亲卫。
弥加派人将那具尸体取了过来,仔细观察。骑士死于一枝射中面门的箭,身上也中了几箭,但不致命。弥加派人取下浑然一体的头盔,曲指轻弹,眼神比打磨光滑的头盔还要亮。
阎柔居然有这么好的甲胄,而且不是一套两套,是近百套,这可是一笔难得的战利品啊。别的不说,这种整体铸造的头盔以前见都没见过,不仅可以防箭,就算挨上两铁锤也不会有大问题。这么好的甲胄,就算送给槐头做继承王位的礼物也足够了。
弥加很快就做了决定:追,就算是一直追到汉境,也要追上阎柔,将这些价值连城的甲胄全部抢过来,绝不能落入其他人的手中。
第1808章 第一战
阎柔带着亲卫骑断后。
他清点了一下伤亡,共计损失二十三人,其中包括一名亲卫。还有一些受伤的人,但总体而言比他预计的要少很多,比起杀伤而言,这些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新甲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防护效果非常理想,除了兼具轻便和坚固的优点之外,板状弧形甲片的防护效果尤其出色,有效的保护了胸腹等要害部位,除非正面被矛刺中或被强弩射中,很难造成致命伤害。与之相反,他们手中的长矛和战刀则能轻易的撕开对手的防护。
装备了新式军械的亲卫骑就是一枚无坚不摧的矛头,对撕开对手的阵势提供了不小的帮助。眼下最大的不足反而是骑士的战力,正面对冲,反冲力太大,骑士仅凭双腿夹紧马腹难度很大,很容易从马背上摔下去,即使加高鞍桥也无济于事。
要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第6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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