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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兴云庄外

    孙老头和孙小红十年来一直在江湖上以说书为生,但武学也颇有精进,尤其是孙小红武学修为暴涨,就连孙老头也感到震撼,提升的速度太快了,而且非常诡异的是那块玉佩,因为那块玉佩除却孙小红外,别人根本感受不到玉佩之中充沛的能量。
    玉佩最神奇的是它还能防备任何毒素,并且佩戴之人根本不受外力压迫,伤及不到佩戴之人的身体。孙小红自从把玉佩戴在脖颈上后,每当梦里总能见到洛天穿着一身白净的衣服,然后在她的梦里舞剑,洛天只有一招一式的剑招,偏偏一式剑招在洛天手里就能演化出千招万招出来,那瑰丽的剑法让孙小红都讨厌天亮,因为晨曦来临,她便会自然而然地从诡异的睡梦中苏醒过来,然后模拟梦中洛天所舞的剑法修习。
    孙小红如今已是二十岁的大姑娘了,早已长得婷婷玉立,婀娜多姿,那身令人炫目的身材不知在江湖上引动了多少英雄儿郎的仰慕,偏偏孙小红眼中似乎都没有他们的存在。一身浅绿色的裙子就是孙小红最喜欢的了,因为梦中那广阔无垠的旷野上也是充满了绿色,绿色就是代表着生命之奥义。她的梦中世界里,全是百花盛开,绿树成荫,错落有致,这个优美而静谧的世界里,没有任何纷争,有的只是恬淡的宁静,但凡进入这个世界,心似乎停止了,心若止水,没有任何烦恼和忧愁。
    孙小红扑在二楼上的走廊上,眺望远方,她一直都想见到洛天,可是她和爷爷走遍大江南北,再也没有看到或是听到关于洛天、林诗音、林仙儿和白飞飞的消息。
    孙小红一直渴望着洛天再次出现,洛天似乎成了她唯一的男人,她容不下其他男人留在她内心世界里,她的世界是非常干净的,又充满了无限的希望。孙小红忽闻洛天在北方出现后,她欣喜若狂,她知道就近梅花盗出现,搅动着整个江湖,而且王怜花留下的怜花宝鉴也成了人们渴望得到的武林瑰宝,金丝甲也随之出现了,不过让她惊愕的是,金丝甲竟然被洛天拿到,并且送给了一个叫阿飞的少年。
    阿飞也许早已认识洛天,不过从情报之中分析出阿飞似乎不大喜欢洛天,似乎洛天抢了他一生最重要的东西。洛天的出现,让孙小红眼中有了神采,整天都高兴得像一个快乐的小鸟。
    孙老头瞧着孙女站在楼廊上,脸上全是期盼的神色,似乎希望看到那个令孙女在梦里都叫唤的人。孙家在请报上的力量是相当可怕的,但是孙家发动了所有力量也没有寻觅到洛天的隐居之地,而且洛天自从桃花村离开后,世人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洛天就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整个武林人的头上,快要窒息了。百晓生虽然没有给出洛天最终评价,但洛天排在最神秘的位置上是不可动摇的,似乎洛天不属于人间范畴的武者,他高高在上,就连江南月和上官金虹都没有放出消息说洛天没有资格站在最高而又无法猜度的位置上,大家都默认了洛天的至尊地位。
    黑道力量,眼下整个武林之中,金钱帮敢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就是正道中人也没有人敢去挑战上官金虹,因为上官金虹现在的武学修为已无人知晓,他同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天机老人一样深不可测。
    天机老人如果没有洛天的出现,可能天机老人已觉武功到了武学尽头。但是洛天又给了无数站在武学顶端的高手一个疯狂的追求,因为洛天的武学修为早已超越时下所有人的武学,大家都在追求那至高的境界,殊不知道,武无止境,放之四海而皆准。洛天能落在他们这个世界,那是这个武林世界的一大幸事,因为洛天改变了时下武林的进取精神。
    天机老人在十年前早已觉得高处不胜寒,自觉已到武学巅峰,已无可求之物,所以他才会在江湖上以说书人的身份行走江湖。说书人的名气最大非祖孙二人莫属,江湖中人都喜欢听祖孙二人的评书,评论时下各位强者的生平,就像在给予时下之人一个清晰的答案,引导江湖走上正道。
    所以当下武林中人都害怕自己做得不好而被祖孙两人拿来教育或者当作反面教材,并且评价了你还生不出气来,人家的评价能让你服气。但凡被评价的人,至今为止,尚未有人怒然呵斥,反而默认了祖孙二人的评价,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当然,也有人想去出口气,后来听朋友说祖孙二人中,那位孙小红姑娘十年前就得洛天赠与了一块玉佩,大家又打消了报复的念头。久而久之,再也没有人对祖孙二人出手,已成时下武林之惯例。就是没有洛天,天机老人和孙小红也不需要人保护,如果天机老人连自己的孙女都保护不了,那天机老人也没有资格在兵器谱上排在第一位了。
    单凭孙小红现在的武学,也没有人惹得起,就连孙老头也不知道孙女的修为到底在那个境界,他实没想到洛天的一块玉佩竟然可以改变孙女的武学障碍,天赋之高令人难以想象。他知道玉佩之中一定有秘密,只是孙小红就是不说,而且孙小红现在的剑已是天机老人见过的人中最快的了。
    这回说书又不一样,自从洛天出现江湖后,孙小红再也不讲其他武林侠客的光辉事迹,也没有讲李寻欢闯关东回来的侠义之举,李寻欢十年之中是主角,但洛天出现后,主角光环又没了。李寻欢和阿飞都成了洛天的陪衬,尤其是洛天出现众人污蔑李寻欢是梅花盗时的现场,他所说的话更是让江湖人领教了洛天的风趣和诙谐。
    就连名满天下的兴云庄龙四爷都成了洛天拿来调侃的对象,听着孙小红那伶牙俐齿,从她口中说出来的话非常带喜感,她贬低了莫兰、贬低了龙啸云,提高了李寻欢和阿飞,并且分析阿飞当场与李寻欢发飙,实则是在维护李寻欢。他一直在秘密调查梅花盗,而莫兰却另投新欢,竟然成了阿飞的跟屁虫,阿飞到哪她就去哪,并且她已从阿飞哪儿得到了金丝甲,两人早已打得火热,如‘胶’似漆。
    莫兰和阿飞正在此家书楼中隐蔽的地方坐着饮酒,而孙小红敲打着鼓和爷爷则打着竹板,祖孙两人以对答的方式讲述着洛天出现江湖的事态。阿飞心中非常不服气,刚才听着听着心中还有些高兴,可是听到后面却又变了,好像他是一个非常嫉妒洛天的人,小肚鸡肠,登时肺都快被孙小红气炸了。
    莫兰一直想知道阿飞与洛天的关系,但阿飞似乎不愿提起当年往事。虽然他讨厌洛天,但是他又恨不起来,因为白飞飞如今是洛天的三夫人。正因如此,他不知道如何称呼洛天,所以阿飞的心才如此纠结,如此无赖。
    当孙小红和天机老人一唱一和,配合相当微妙。从他们口中说出来,龙啸云好像真是个十足十的伪君子,倏然间门外进来三人,一个九岁的少年出现在说书楼之中,身边跟着两个江湖上都有一定名气的护卫,两人就是名震八方的秦孝义秦老爷和巴英,两人也是两个阴谋分子,正因如此,龙小云才把两人时常带在身边,并且时常参与各种阴谋活动,多少江湖上有名的英雄都死在三人的卑鄙的阴谋之手。
    龙小云一进书楼,周边原本掌声如雷登时静止,好像遇到了时间停止,没有一个人给予两人热烈的掌声,纷纷闪开一条道,让龙啸云、秦孝义和巴英三人直接上了二楼。
    孙小红一脸好奇的打量着龙小云,她知道眼前少年就是龙啸云和莫兰的儿子。孙小红毫无惧意,反而问道:“爷爷,龙少爷和龙四爷不愧是父子,气场好大,一来就让我们的客人哑口,太厉害了,可见父子两平时就没少干好事。”
    孙老头歪歪头,道:“孙儿啊,这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年纪虽然小,但本事却已继承了乃父的衣钵,龙啸云还要一张面皮,但这位少爷却已不需要了,他想杀谁就杀谁,而且都会给那些惨死的人一个武林败类的身份,颠倒黑白的能力早已不输于孩童的范畴了。”
    龙小云脸色一沉,身上散发出一丝杀气,脸色阴沉,似乎死了爹娘,让人非常不舒服。只听龙小云道:“见我来了,你竟然还敢编排我们父子,你就不怕我把你们全杀了。当今天下还没有人敢得罪我,你可以得罪我父亲,但绝不能得罪我,得罪我的人都死了。”
    孙小红和孙老头好像非常害怕的样子,登时闭嘴了,龙小云忽然得意了,心道:“也是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儿,听到小爷的威胁,就知道厉害了,小爷可不是那些好面皮之人,谁教小爷现在还是个孩子呢?孩子的话,很容易让大人或是父母相信我的话就是大实话,童真真是一个掩饰阴谋的好身份。”
    “哈哈哈!”孙小红和天机老人背后的帘子里传来了狂笑声,只见洛天道:“真是好大的威风,龙啸云教导的儿子真是厉害,龙啸云是只狼,而你龙小云就是一只带毒的毒狼,绝不是白眼狼,够嚣张够霸气。龙啸云十年间就把李寻欢的家当占为己有,不愧是生死兄弟,如今李园已成了兴云庄,稍微长点脑子的人都知道,龙啸云已抹除了李园在江湖上的影响力,他是要让兴云庄胜过当年的李园。”
    孙小红脸上露出一丝喜色,她没有想到洛天竟然已来到了她身边。这个时候天机老人和孙小红脸上没有任何担心,反而抱着手,观赏洛天的表演。洛天不停地吃着花生米,一边吃一边喝酒,好不惬意。
    龙小云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朗声道:“秦老爷去用你的铁爪把喉咙拧断,一个没有喉咙的人又如何说话,我这是为你好,不说话不会死,乱说话是会死人的。”
    洛天眼睛朝着龙小云眨巴了几下,戏谑道:“让我闭嘴,嘴巴生下来就是让人说的,不说话,那还是人么?我一天不说话就堵得慌,可是天下间还没有人可以让我不说话。我这个人虽然没有多大名气,但想让我不说话,放眼天下就没有谁有这个胆子。想当年,我可是我们村里的牛皮王,被我说死笑死的人一大把,所以我们村的人都怕我这张铁嘴,所以我就出山了,太寂寞了,没有敌手,他们又打不赢我,所以我出来寻找对手,我倒要看一看谁敢不给我说话,不给我说话的人也是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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