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林秀结婚时没搞这么大阵仗,她年轻时候单纯,稀里糊涂办了一席酒,就把一辈子托付出去了。
张妍妍要去跟着撒糖,据说这样才能早生贵子,林秀把她交给张仲清后自己就去车站接人。
等她把自己父母和哥哥接到饭店的时候,已经到中午十一点,玲玲和张季同在人群来穿梭开去。
考虑到玲玲怀胎几个月,衣服准备得比较宽松,但她本就不是个纤细的姑娘,肚子在红色衣服承托下格外明显。
林秀已经听见有人在旁边说闲话了。
林秀走过去,玲玲尴尬地对林秀说,“嫂嫂,你帮个忙替我招待客人,我找条腰带挡一挡。”
林秀好心说,“这样恐怕不行,对小孩子不好。”
玲玲无奈道,“那我找件外套。”
这个天气穿外套还真是折腾人,但是为了不被说闲话又无可奈何,林秀答应下来。
结婚吃饭的时候是最有时间闲聊的,比如刚才有人说奉子成婚的,有人说玲玲这胎肯定是男孩的,婆母也趁着这个时间和人唠嗑。
林秀就听见她和一众人吹牛,“我儿子都很厉害,大的那个就不说了,老二最近也发达了,一个人养一家三口都行。做他老婆好啊,根本不用出去上班工作,就在家做做饭扫扫地,日子清闲得很。”
别人奇怪问,“你二媳妇不是学历挺高吗?居然不用上班,那岂不是过得古代富太太一样的日子?”
婆母哼了一声。
林父林母也在人群里,尴尬得说不出话。
第四十六章
林秀不知道其他人有何感想, 但她曾经的确意识到,她让自己父母抬不起头了。
她以前是家里最聪明的小孩,读书厉害, 很文静,父母有炫耀的心理,每次带她出门都会拉着人吹嘘自家四妞怎样,她听着大人们谈话,会一边不好意思, 一边低头抿着嘴唇笑。
在四个孩子的家庭, 父母并不重男轻女,她一度是家里人的谈资和骄傲。邻居有时会酸溜溜地问她以后是想当科学家还是当老师,或者当医生也不错。
结果到这时候, 她反倒成了最让他们难堪和不省心的孩子。
林秀推开人群进去, 和这些人一一问好。
婆母脸色变了变, 拉过林秀胳膊到自己身边, 和人介绍说,“这就是我家二媳妇,怎样,是个漂亮姑娘吧?”
她在外面时一向这样体贴和蔼。
大妈大婶们配合地笑,“是不错。”
也有阴阳怪气的, “不愧是不养家的女人,养得水灵灵的, 不像我们以前, 揣着孩子还要上山砍柴,现在这个社会就是太宽容了。”
林秀就当她在放屁,还觉得是对自己年轻貌美的夸赞,奉承对方道, “是啊,我就是不够能干,不像大娘您风吹日晒,脸上和身上都是贤惠的徽章啊。”
这位长了一脸横肉,应当是享福享出来的,也不知怎么有脸说出这种话来。
婆母暗暗捏了林秀一把,“你瞎说什么呢,这些都是长辈,人家说什么你就听什么。”
又和人道歉,“我这个媳妇儿就是不擅长和人交谈,说话总得罪人,还是嫁过来娇惯久了,我回去教教她。”
林秀还要说话,被自己母亲瞪了一眼。
林母开口说,“亲家母客气了,我女儿在家的时候经常被夸嘴甜,现在反而转性子了,应该是您家比较宠,嫁夫随夫嘛。”
说完把人扯到一边,林秀默不作声把家里人带到桌子旁坐下,饭店里的桌子都是大圆桌,油腻腻地上面沾着油渍,林秀看不过眼,从包里抽出纸巾来擦得干干净净。
林母看着她动作,“你今天怎么回事,人家婚礼上也没大没小,你要再说下去,过不了三天整个镇上都会知道你是个专和婆婆做对的泼辣女人。”
林母一向是这个样子,当着别人的面不管对错都要维护她,给她面子,等到私下来再好好说。
林秀看了一眼和一群小孩拍画片的张妍妍,声音降低一个度,提前和自己父母打预防针,“我是过不下去了。”
林母急了,“怎么就过不下去了呢?这不是好好的吗?”
她一开始不喜欢张仲清,是因为觉得他人轻浮,但都过了好多年了,孩子这么大,以前看不惯的也当看开了。
林秀含含糊糊说,“就分居两地,我觉得这样不好,没什么意思,还没有一个陌生人熟悉。”
林母要说话,林父突然插嘴,“他在外面有人了?”
林秀顿了顿,“没有。”
又接下一句,“现在没有,以后肯定有的。”
林母问她,“那妍妍怎么办?你不要说气话。”
林秀问她,“你觉得我是会说气话的人吗?”
还真不是,林秀一直有自己的主张,不论是高考失利后拒绝复读还是选择嫁给张仲清,都是她说服林父林母,而非他们说服她。
林母当他们感情出了问题,她一辈子过得挺软弱的,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就看向自己丈夫。
没想到林父没劝,只是说,“你要能自个儿活下去随便你,不能的话回家里最多给你一口饭,其他没有了。”
林秀沉默了几秒,说,“我知道了。”
打破他们尴尬氛围的是外面越来越大的争吵声,林秀作为伴娘还挺重要的,出门去看。
原来张季同因为抬轿子的事情和另外一对今天结婚的新人起了纠纷,本来张家看好良时,和老板约好时间抬轿送人,从外面绕一圈进饭店,然后开始结婚仪式。
不过另一边姓李的新婚夫妇加钱插队,老板贪小便宜,就把玲玲压在后面。
张季同等轿夫抬完人,发现接下来要去接的不是自己媳妇儿,而是别人,立刻生了气。
李家人不依不饶,他们给了钱,只管次序问题,因而张季同吵起来。
轿夫也挺无奈的,让他们有事去找老板。
张季同被自己两个哥哥搀扶着,道,“不行,要抬就先抬我们家,我们算好了时辰和日子,要不是你们做这种缺德事情不会耽误时间,要是我老婆这胎生不了儿子,你们走着瞧。”
轿夫没办法,“要不你去我们店里和老板说,让他赔点钱?小伙子,我们不管这个,我们就是买力气给老板干活的。”
张季同问他,“你觉得我这样能跟你过去吗?”
轿夫小声说,“我还觉得你这样结不了婚呢。”
好险张季同现在还是瘸的,打不了人。
张仲清拿了钱给轿夫,“要不你们通融一下?毕竟做生意要讲究信誉,先来后到嘛。”
轿夫没敢接,他们还真是一点都说不上话。
李家人冷笑,“你们有事找老板,我多付了钱的,怎么知道他会干这种缺德事情?”
张季同嘀咕,“是怕得罪不起他们吧。”
李家人结婚的地点在这家饭店对面,叫做“鸿远大酒楼”,是县里数一数二的酒楼之一,它和其他酒楼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很难约,能在这里请客的基本只有少数人。
张仲清退了一步,看着手表把林秀叫过来,“算了,等会儿你骑摩托车过去接玲玲,然后你俩随便坐辆人力车过来,免得耽误时间。”
林秀指了指自己腿,“我穿的裙子,怎么坐摩托车?”
张仲清皱眉,“先去换裤子。”
林秀忍不住想朝他翻白眼,“爷,我没带裤子。”
张仲清就为难了,因为知道男人去接不太好,所以才让林秀去。
婆母插话说,“没必要磨磨蹭蹭的,又不是在古代,漏个腿怎么了,我们以前插苗还穿短裤呢。”这位就是没穿过裙子,不知道会被风吹翻的人。
林秀还要和他们说话,就听见有人喊了她一声“林秀。”
林秀抬头一看,就看见位熟人。
刘书月穿着一身旗袍,脸上画着淡淡的妆,脚下踩了细细的高跟,温和看着她。
林秀挺意外地和她打招呼,“书月,你怎么在这里?”
刘书月指了指旁边李家人,“来参加亲戚婚礼,他们非要让我来参加。”
实际上她话还说浅了,她对这家亲戚有大恩,工作和婚礼都有她面子,所以人家非要跪着求她参加婚礼,说她不参加他们就不结婚了。
刘书月无奈,只能抽了小半天时间过来。
她问林秀,“你们有事儿吗?”
这时候李家丈夫脸色已经变了,和刚才态度判若两人,呐呐说自己不是故意和他们吵架的。
刘书月稍微一想就明白了,她情商挺高,还愿意和林秀结交,思索一秒说,“其实也不是难事,两个新娘坐一起就是了,这也算有缘份。”
轿夫说,“不行,坐坏了不行。”
李家丈夫小声妥协,“没事,这位、先吧,我们排在后面也可以。”
刘书月又出主意,“如果你们不介意,你们家媳妇坐我的车也行,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
张季同当然乐意让自己媳妇坐小轿车,他长到现在都还没坐过一次呢,生怕对方后悔一样答应了。
刘书月不认识人,就让林秀和她一起去。
这是林秀第二次坐她的小轿车,这时候的轿车挺贵的,但是看刘书月不太放在眼里的模样,也可以看出她多么有钱。
刘书月让林秀系好安全带,很体贴地没问刚才的纠纷,对林秀说,“你什么时候有空?你那个妆我学了,但是学得不太好,到时候来我家帮我看看。”
林秀想了想自己时间,“下个星期吧,我是闲人,还是要看你的安排。”
刘书月笑道,“谦虚了,我们最近是挺忙,但我闲得很。”
林秀不知道她是不是在暗示自己什么,但又想不出她有什么好暗示的地方,只默默记在心里。
小轿车开了几分钟后就到了租轿子的店,玲玲坐在凳子上等她们。
林秀觉得这件事真折腾得很,一会儿把人送去,一会儿又把人送回来,就为了面子好看,实在没什么意思。
到了店门口,林秀推开窗户朝她招手,“玲玲。”
玲玲看见她和这辆车,眼睛一亮,走了过来。
她坐在车上朝林秀抱怨,“累死了,结婚可真累。”
然后嘀嘀咕咕说,“这辆车哪里租的?可真气派,到时候我想让人给我拍一张照片。”
林秀默默看了刘书月一眼,“不是租的,是认识的人。”
玲玲没当一回事,兴致勃勃说拍照的事情。她自从知道自己肚子里有个男孩之后做事一直很张扬,刚开始还好,后来脾气越来越大,恨不得全家人围着她转才好。
林秀记得她以前就是这么个不好的性子。
重回1995 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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