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有刘书月帮忙, 事情算暂时解决了,还让玲玲在自己娘家人面前有了很大的面子。
不过林秀回来的时候刚坐下没两分钟,就被张仲清拦住了。
张仲清温和问她, “你和……刚刚那人是朋友?”
林秀顿了顿,看着他眼睛,“是妍妍班上同学的妈妈,只是认识,不算什么朋友关系。”
张仲清不置可否, 只对她说, “那你以后可以多和她交流交流,小孩子关系好,以后有什么事情大家可以多商量。”
林秀不用猜就知道他脑子里怎么转的, 毕竟做了很多年夫妻, 她对他的了解比自己以为的多得多了。
这边张仲清没多话, 反而婆母有些酸溜溜的, 大概没想到林秀一个脱离社会这么多年的人现在居然这么有面子,她是特别要强的婆婆,万事都想压着媳妇儿一头,以此来决定自己家庭地位。
她对林秀不阴不阳说,“有些人在外面还挺厉害的, 就是在家里啊也太不尊老爱幼了,大概看不上我这种老帮菜吧。”
林秀在外人面前表现得落落大方, 一副很温柔的样子, “妈,你说得是。”
婚礼上要发喜糖和烟,糖被放在碟子上,下面是炒的五香瓜子, 小孩子们喜欢吃这种瓜子,但是现在的瓜子是用粗盐炒的,抓之后白嫩嫩的手就变成了小乌爪,在干净的衣服上一抹一个印子。
张妍妍爱吃一种软糖的喜糖,张仲清就抱着女儿让她从一个超大的糖口袋里挑,还教她藏在哪里能够躲开林秀的“搜查”。
林秀走过去的时候就听父女俩在说悄悄话。
张妍妍说,“……我们才开过家长会,上周五,爸爸你不是没空吗?”
张仲清抓着她小辫子,“爸爸错了,下次爸爸肯定来,妍妍记得打电话给爸爸。”
醉翁之意也太明显,林秀忍不住在心里冷笑一声。
她借口带女儿出去见姥姥把妍妍抱走,张仲清摸了下妍妍的小脸蛋,问女儿,“你想不想要个弟弟呀?”
张妍妍认真思考,“如果他很听话的话,我就要。”
林秀哼一声,“你工作不想要了?”
张仲清拿不准她是不是在生气,又从钱夹子里掏了两百块给她,“你最近不是喜欢漂亮裙子?多买一点,不要给你老公丢脸。”
林秀没和他客气,把钱收下后放在女儿怀里让她收好。
过了一天玲玲就搬进张家,张季同想买的房子还是没买到,张家几个哥哥虽然听话,但又不是傻的,怎么可能让弟弟毫无顾忌地索求?
不过张季同也有主意,他想让婆母把房子改到他名字底下。
为了满足这个心愿,他开始怂恿张仲清自己买房了。
张仲清拿自己这个混不吝的弟弟没法子,对林秀说,“你在家多看着一点,妈身体不好,又好骗,别让他把房子骗走了。”他可记得房钱是自己和老大出的。
林秀装作大度的样子,“没事,他是弟弟嘛,想要房子给他就是,咱们不缺钱。”
张仲清差点气吐血,他以前觉得林秀温和大度很好,但是最近却被她过分“圣母”气得怀疑人生。
他觉得林秀这无欲无求的模样分分钟就要升仙修出一颗舍利子了。
他和林秀吵了一架,林秀借此机会撒泼,在他走之前又搬到外面去住,张仲清想到自己接下来的计划心里有愧疚,只能任由她去。
林秀搬回出租屋的第一天就又遇到颜医生,他在阳台上洗袜子和内衣,看见林秀过来的时候脸都有点红,拿了一件衣服盖在上面。
林秀装作没看见,和他打招呼,“颜医生,最近不忙?”
颜医生抓了一把头发,“我出差刚回来,还没去销假。”
他头发是平头,估计为了节省时间特意剃的,还好脸长得好,棱角分明的,特别有气势。
林秀从兜里抓了一把喜糖给他,“弟媳妇婚礼上拿的,你拿着吃,沾沾喜气。”
各地的称呼不同,林秀怕人听不懂,还故意说“弟媳妇”,而不是她们这里习惯用的小婶儿。
颜医生接过糖愣了一下,“你弟弟结婚?恭喜了。”
林秀温和说,“不是我弟弟,是老公的弟弟。”
她表情很淡,说话也云淡风轻的,仿佛这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一样。
颜医生躲开她目光,“那……恭喜了。”
林秀“嗯”了一声,手指搅弄着塑料袋子。
她走了老远还听见背后有人在说“恭喜。”
第二天去补习班上班,林秀依旧提了喜糖和大家分,吴老师还挺高兴的,最近生意不错,中途来报名的也有,不知道是不是林秀让扫盲班同学帮忙打广告起的效果。
林秀顺口和他说起准备去省城的事情。
吴老师摸着下巴深沉说,“你既然要去,不如帮我一个忙,替我带封信去。”
林秀点点头,“行,反正我也准备去两三天。”她这次去省城也不单是为了买东西,她记得张仲清再婚那位女同学现在就住在省城,张仲清心里有想法,但一个巴掌拍不响,总得两方心动不是?
吴老师就刷刷刷开始写信起来,还让林秀待会儿再给稍一些其他东西去。
他亲人都住在省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在,每次回家都会被念叨早点结婚,早点回去继承他爸的家业,他听得不耐烦,久而久之就躲起来,只肯打电话和写信。
林秀把他信收好,看见他眼睛下面一圈乌黑,顺嘴道,“你最近忙吗?”
吴老师无奈点头,“是,就是新商场的事情。”
说起这个他就兴致勃勃的,他靠着他爸打听了一圈房地产开发的事情,最后在几个新楼盘里圈了位置,准备新商场就建在那边。
他还怂恿林秀买房,“我就准备买在那边,这些是新开发区,以后房价说不定会涨,早买肯定赚了。”
林秀接过他的选址来看,好笑说,“你买三套啊?难道以后不回去了?”
吴老师骄傲说,“谁要回去看那个老头子脸色?”
吴老师选的楼盘还挺好的,勾的几个圈里要么是以后修汽车站的,要么是县里扶持项目,唯一让林秀疑惑的是,她记忆中最值钱的那块地居然不在备选名单上。
其实那里还是和学校有关系,省城里的高中在县里开办的分校,特意从省里调来的老师,据说管得很严,升学率有保障,刚搬来不久就把当地老牌高中压下去,后来县里有钱人都把孩子往这里送,为了读书方便,也乐意在周围买房。
林秀记得高中在这一两年就要修,莫非她记错了?
于是试探指着那里问,“这里我记得是块平地,在河对岸,这么接近中心的地方没有规划?”
吴老师不太在意说,“有规划,我问过了,不过人家那是留下来修公园的。”
林秀“哦”了一声,“我还以为会修学校呢。”
吴老师耸肩,“哪来学校可以修啊。”
林秀说,“那是,我就道听途说,你知道的,周围邻居就喜欢吹牛。”
吴老师先没怎么在意,过了几分钟忽然反应过来,脸顿时黑一片。
连林秀都听过的“谣言”别人却连提都没给他提过一句,他肯定被地头蛇给阴了,都怪他过分自信没打点好。
林秀看他匆匆忙忙跑出去,看着自己桌案上堆着的高高的文件想叹气,估计今天又要加班。
今天按照惯例是给扫盲班上课,林秀把从书店里租好的画册拿出来,挂在黑板上给大家讲课。
婆母是班长,所以坐在第一排。
林秀让她帮忙统计学生信息,给学生们做心理辅导,还要收作业等等,她可是忙坏了,心里觉得林秀在公报私仇。
林秀不知道她想法,挨个儿点了名,发现来的人居然还多了几个,估计是觉得故事好听特意听故事的。
她觉得一直讲故事不行,太累人了,所以想出个新方法,让学生们自己上来讲,挨个讲,讲完其他人发表看法。
大家第一次接受这种教育方式,感觉挺新奇地,问林秀说,“有讲得好的,有讲得坏的,那讲得好有没有什么奖励?”
林秀说,“讲得好加分吃糖,讲得不好要表演节目,唱唱歌跳跳舞什么都可以。”
这个惩罚就挺大了,现在这一辈的人还挺害羞的,要真的丢脸去表演节目,那在其他同学面前岂不是抬不起头?
于是卯足了劲儿绞尽脑汁想故事。
婆母没怎么在意,在她看来,不就是和姐妹儿唠嗑么,还能难倒她?
结果就是她当了班长,变成别人的眼中钉,有坏心眼的也不说其他人不好,就说她不好,还有人瞎起哄让她上去唱歌。
可怜婆母一个几十年没唱过歌,视这些东西为洪水猛兽的人被逼到脸通红,可是还不能走:她放学后准备找林秀说事情。
最后无奈只能唱了一首爱我中华敷衍过去了。
等到一节课结束,林秀站在讲台上收拾教具,却看见婆母慢吞吞在那里磨蹭,也不走,仿佛在等其他人走。
她假装没看见,催促道,“大家快走,待会儿有小朋友来上课。”
一听其他人就加快动作,觉得和小朋友混在一起特别不好意思。
第四十八章
大家面子都挺薄, 觉得自己一大把年纪来上课,还和小朋友撞到一起很不好意思,留在最后摸鱼的、和人唠嗑的连忙和林秀打招呼后跑出去了。
最后只留下婆母一个, 咬咬牙心想丢脸就丢脸了,她今天非得留下林秀不可。
林秀看出她打算,不想继续和她纠缠,匆匆准备离开。
婆母却横了心要拦住她,咬牙追上去, “林秀。”
大庭广众之下, 林秀不想拉拉扯扯让她不好看,拢了拢耳边头发问,“什么事情?”
婆母说, “好久没见你回家了, 就算仲清不在, 你也不能老住外面, 你是张家的媳妇,在外面人家怎么看?听妈的,回来吧。”
见林秀不听,她改了口风,好言好语劝道, “以前的事情算我有错,我不该把房子给你们幺弟, 妈知道错了, 你原谅我吧。”
林秀第一次听她说话这么软和,诧异地差点想看看这人是不是被人中途调换了。
婆母低声下气说,“我知道你是个好姑娘,别和妈计较了。”
林秀心里带着三分怀疑, 开口就说,“好,不过我现在没空,先把妍妍送回去吧。”
婆母瞬间耷拉了脸,和林秀表演当场变脸。
林秀不傻,一看就懂了:感情这等着她回去帮忙当月嫂的。
上辈子小侄儿就是林秀帮忙带大的,脾气好的人总底线总是更低一点,也容易心软,他们一家子好多年后一直没分家,磕磕绊绊一起生活几十年。
要说这几十年里有什么好处也不能说没有,但总归不够让人畅快。
重回1995 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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